- 索 引 号:XM05119-02-03-2023-003
- 发布机构:应急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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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同安区森林防灭火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本级政府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单位的有关政策、文件、条例、规定及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指示;组织检查、指导辖区内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森林消防监督活动;掌握火情动态,及时发布火险、火灾信息;制定森林防灭火措施和森林火灾扑救方案;组织指导护林防灭火联防活动;协助部署年度和阶段性森林防灭火工作,协助组织开展领导防灭火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协助组建、训练和管理扑火队伍、护林队伍;建立森林防灭火值班制度,检查各镇防灭火值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同安区森林防灭火事务中心包括0个处室/科室及1个基层预算单位,人员编制数22人,在职人数23人。 |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厦门市同安区森林防灭火事务中心主要任务是:森林防灭火和防汛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摆上高位,完善机制推动落实。9月份,结合我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参照市应急预案,重新修订并印发《同安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森防指成员单位应急处置森林火灾流程。10月份,召开全区森防指成员大会,抓好各级会议精神传达,印发《同安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在节假日、重要敏感时期,响应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6次,发布禁火通告2次,在春节、清明、五一、国庆和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把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常议并贯彻始终,形成区四套领导班子分片包镇(街)工作机制,带队督导检查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末端见效。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属地管理责任制,落实“三包”责任(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建立“七头”工作台账(村头、山头、林头、田头、庙头、坟头、人头),确保工作不断档,责任不脱节。强化网格化管理,全区324名护林员,落实巡护打卡,坚决守好森林防灭火最后“一百米”。在高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三级以上和重大节假日、重要敏感时期,及时启用36个森林防火哨卡,各镇(街)、村(居)干部及森林防灭火工作相关人员全员上岗,全面加强进山人员和林区林缘作业人员管控。 (三)氛围浓厚,“七进”活动成效明显。严格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要求,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常态化的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机关、进农村、进林区、进社区、进景区、进学校、进工地”活动,重点落实护林员、村干部进村入户、进林区景区,开展面对面劝导。坚持以案释法,对森林火情火案快处快判,达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莲花镇派出所分别对清明期间2起村民祭祀引发的森林火情,给予200元行政处罚,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对南山村木材厂,因电线老化短路引起火情,给予1.5万元行政处罚。 (四)夯实基础,应急能力显著提升。结合市森防办“送学上门”的契机,组织全区324名护林员集中培训演练,重点突出去年底新增的193名护林员,全面锤炼队伍应急实战水平。狠抓区专业森林消防队能力建设,战高瘟、斗酷暑,练技能、强体能,以考促训、以赛促训,在全市森林消防技能比武竞赛中,我区代表队获得团体第2名,个人综合第1名;3名队员代表市参加省专业技能比武竞赛,干部郭俊威获得个人负重3公里第1名。 (五)精准研判,队伍前置排查隐患。在重大敏感时期和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提前研判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应急力量突出对北部5个镇(街)靠前驻防,坚持每天实兵实装巡逻督查,确保情况早发现、早处置。巡查期间,及时制止20余起林缘农事烧杂行为,劝返4起企图进山入林野营烧烤游客,从4月份以来,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实现了“0火情0火警”,确保重大敏感时期林区林缘“不冒烟、不见火”。 (六)科学规划,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厦门市同安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三年规划》(2021-2023年),全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总投资9525.39万元。2022年度生物防火林带生成6个项目;防火道路及附属设施生成27个项目,其中9个项目正在方案设计,11个项目在概算审查阶段,6个项目正在预算编制,1个项目正在进行控制价审核。截至目前,6条生物防火林带已完成施工培苗,进入择机抢种苗木阶段,9条防火道路已完成设计正在概算审查,其余防火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也正在开展预算编制,纳入年度计划。 (七)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根据省、市《关于继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各镇(街)、各有关成员单位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本年度至今共排查出一般隐患195项,我办列出问题隐患清单,明确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188项,整改中隐患7项。前汛期,结合短历时强降雨多发的实际,还开展了影响城市防洪排涝安全的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八)加强预警会商强化应急响应联动。启动应急响应期间,每天组织气象、农业农村、资源规划等部门进行会商,持续监测、滚动预报,点对点精准预警,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强化部门联动、上下联动,明晰各方职责,细化接到预警后的行动措施,特别是对北部山区地质灾害、城区中南部易涝点防范工作的指挥调度。落实预警“叫应”机制,特别是当强降雨发生在半夜,第一时间电话通知相关镇(街)、村(居)、有关部门,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九)压实防汛责任打牢防汛基础。汛前,区防汛办组织各级各部门从责任制落实、预案修订、隐患排查、物资队伍落实和宣传培训演练等方面扎实开展防汛备汛工作:一是落实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452人次;二是修订完善《厦门市同安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指导镇(街)、村(居)、部门完成预案修订180个;三是持续推进12个城市易涝点位整治(其中3个为市级重点跟踪督办),同步落实应急措施和救援保障方案;四是积极组织开展基层防汛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区减灾办、区防汛办5月10日在汀溪镇隘头村开展防汛救灾应急演练;截至目前已开展防汛业务培训59场、培训2400人次,开展防汛演练117场、参演2868人次;五是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准备,全区落实各类应急抢险队伍178支3193人、机械设备197台,储备物资538.11万元。六是梳理各类危险区域和重要部位台账。全区共有地质灾害点25处、高陡边坡17处,低洼地带4处,易涝风险点41处,危房97处,船只518艘,防洪排涝工程100处,下穿通道34处,地下车库124处,地下商场4处,区管教育机构224所,景区景点10处,避灾安置点206处,均已完成建档立卡和清单台账建立。 (十)完善应急指挥体系。一是加强值班值守。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室每日安排1名值班员和1名值班干部24小时值守,及时处理各类气象预警信息、应急响应文件、工作部署、领导重要指示批示文电和会议通知、泄水预警等,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每份文件、每通电话都闭环管理,杜绝错办、漏办。应急响应期间,按照应急响应级别安排加强班,防汛办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驻守,做好防汛应急统筹协调工作,6月2日至6月17日的持续性强降雨期间,连续16天吃住在指挥部。同时区防汛办对防御重点镇汀溪、莲花和北部山区村进行两次电话抽查,各单位值班和领导带班情况总体情况不错,均能坚守岗位。二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入汛以来,我区扎实开展暴雨洪水防范工作,启动、调整应急响应八次,有效防御了“5.12~5.14”、“6.2~6.3”、“6.4”、“6.5~6.17”“7.1~7.4”、“7.5~7.6”、“8.3~8.5”共7轮强降雨及“8.23~9.1”的“马鞍”、“10.14~10.18”的“纳沙”台风。三是细化部署防汛工作。应急期间,区防汛办牵头抓总,加强沟通协调,组织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6月8日、8月16日在四川、辽宁考察时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6月5日~10日开展防汛备汛工作“回头看”,在全区再次开展一轮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队伍、物资、装备情况,组织资源规划、建设与交通、市政园林、文旅、教育公路、城建等部门加强对下穿通道、雨水箅子、下水管道、城乡排涝系统、重要交通节点、景区景点、地质灾害点、高陡边坡、易滑坡、危房、围墙、在建工地、深基坑、校舍等易灾部位巡查、管控,提前预置抢险设备和抢险人员,及时主动发现险情灾情,快速有效处置突发情况。四是及时收集掌握情况。组织各级各部门及时报告灾害损失,及时收集汇总城市内涝、房屋财产、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水利设施等灾情,做好灾情统计,汛期以来共组织干部下沉一线4502人次,派出检查组2040个,排除隐患1000处,预置队伍607支5127人,转移危险区域群众累计1092人次,处置城乡积涝3处、房屋受损7处,各类溜方、滑坡41处,均在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置,未发生较大灾情、险情,汛情平稳。 (十一)大力开展防汛宣传。防汛、农业农村、气象、资源规划等部门及时对接宣传部门,密切联动,宣传部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两微一端”等各类媒体,多渠道发布风险提示、泄水预警等,普及防灾常识,提升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避险能力;正面发声引导,及时、主动向社会通报雨情、汛情和防御工作动态,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防汛防暴雨工作的良好氛围。 (十二)高标准推进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为进一步规范镇、村两级防汛救灾工作,加快推进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同安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根据省、市防指部署,区防汛办结合同安区实际,在充分征求各成员单位、各镇街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订了《厦门市同安区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并于9月23日行文印发。在此基础上,区政府还召开专题会,研究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确定西柯街道、汀溪镇两个单位作为试点镇街,隘头村、褒美村、前格村、埭头村、浦头村、东海社区等6个单位作为试点村居,并明确了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相关经费,确保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高标准推进;截至目前,试点单位和全区其他基层单位正在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各项工作,138.88万元建设经费正在下拨至各单位。 |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同安区森林防灭火事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为1,026.5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6.45万元,增长6.9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2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6.5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
(二)厦门市同安区森林防灭火事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为1,026.56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6.45万元,增长6.9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939.9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99.08万元,公用支出240.88万元; 2.项目支出86.6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同安区森林防灭火事务中心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11.00万元。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6.56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6.45万元,增长6.92%,主要是由于防汛项目经费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86.60万元。主要用于扑火经费和防汛抗旱补助经费支出。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1.3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追加生活补助费等支出。 |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6.6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3.3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9.9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含生育险)等缴费支出。 |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0.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8.7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60.41万元。主要用于提租补贴缴费支出。 |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99.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由于我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同安区森林防灭火事务中心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3.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 没有此项工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0.3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执法检查工作用餐及上级、相关单位联合执法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满足正常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13.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3.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按照车辆数量定额测算,车辆数量与上年持平。 |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市同安区森林防灭火事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9.3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45.78万元,下降17.2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厦门市同安区森林防灭火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2.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同安区森林防灭火事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同安区森林防灭火事务中心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
厦门市同安区森林防灭火事务中心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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