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9-02-04-2024-001
- 发布机构:同安区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15
2023年度
厦门市同安区森林防灭火事务中心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3
一、部门主要职责…………………………………………3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5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5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1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7
二、收入决算表…………………………………………20
三、支出决算表…………………………………………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3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5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3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6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8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9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1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42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4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44
第五部分 附件……………………………………………4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同安区森林防灭火事务中心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承担辖区森林火灾预警、扑救和应急救援;建立健全防台防汛抗旱预警指挥体系、编制防台防汛抗旱预案、开展防汛抗旱应急培训演练、组织防台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一)贯彻执行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联系区森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和部署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灭火意识。
(三)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目标责任制,制定检查考核办法,开展评比表彰活动。
(四)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协调、指导和组织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督促森林火灾案件查处,承担森林火灾信息管理和上报工作。
(六)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负责汇总上报成员单位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
(七)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灾情、旱情,并及时对外发布。
(八)提出防洪防台风抗旱建议,为区防指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下达区防指的调度指令。督促检查各项防洪、防台风(风暴潮)抗旱和抢险救灾措施的落实。
(九)负责区级防汛抗旱抢险物资、器材、设备的储备、管理;负责抢险期间全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器材、设备的统一调度工作。
(十)组织编制全区防汛抗旱规划,拟订有关防汛抗旱工作规则、制度并贯彻实施;指导、推动、督促有防汛抗旱任务的镇(街)、单位编制本辖区、本行业防汛抗旱规划,制订和实施防汛抗旱预案。
(十一)协调区防指成员单位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会商台风暴雨洪水干旱灾害发展趋势,指导、协调水旱灾害防治、监测预警和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厦门市同安区防灭火事务中心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同安区森林防灭火事务中心 |
参工单位 |
23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23年,厦门市同安区森林防灭火事务中心 部门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本级政府和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门的有关政策、文件、条例、规定及本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决定、指示;组织检查、指导辖区内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森林消防监督活动;掌握火情动态,及时发布火险、火灾信息;制定森林防灭火措施和森林火灾扑救方案;授权审批野外用火,参加森林防灭火行政执法,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验收;组织指导护林防火联防活动;协助部署年度和阶段性森林防火工作,协助组织开展领导防火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协助组建、训练和管理扑火队伍、护林队伍;建立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检查各镇防火值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健全防台防汛抗旱预警指挥体系、编制防台防汛抗旱预案、开展防汛抗旱应急培训演练、组织防台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1.党建引领,铸队育魂锻造铁军。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只有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这一优良传统发挥好,我们才能找到根和魂,才不会迷失方向,才能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注入强大的内生动力。一是狠抓理论学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队伍的认知水平。把《共产党宣言》《为人民服务》《矛盾论》《实践论》《心胜》《苦难与辉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干部职工的必读书,让大家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从事森林防灭火工作是要有责任担当的,是要有情怀的,是要有牺牲精神的,懂得知行合一的道理,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用强大的理论素养打造一支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候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铁军队伍。二是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主动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干部职工有所想,我们党委班子就有所应,针对专业森林防火队员反映小孩就学难看病难,没有专门备勤室的问题,我们主动与分管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常务副区长李祖光同志汇报,并争取分管教育的何岚岚副区长的支持,4年以来共帮助解决8名小孩子就读优质城区学校的问题,并主动与第三医院共建,为全体干部职工制作了森林防灭火工作证,大家凭工作证可以享受挂号、专家门诊优先的待遇,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三是准军事化管理,确保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目前区专业森林消防队编为4个战斗班、1个驾驶班,始终坚持日常训练军事化、培训演练经常化、队员宿舍连队化、值班备勤常态化、物资器材规范化的“五化”建设,用强大的思想武器铸队育魂,积极树立三个“特别能”的精神(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能够始终忠诚履职坚守奉献,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作风当好全区森林防火“领头雁”,守好全区森林资源“责任田”,高标准做好森林防灭火应急准备,在多次本区及跨区扑救森林火情任务中,得到各级领导和群众的好评。区专业森林消防队员代表同安区在厦门市第三届森林消防队伍业务技能大比武中,全市27个奖项,斩获10个奖项,其中,团体项目:单泵架设与撤收、风力灭火机吹砖分获第二名;灭火弹投掷获第三名;中心干部鲁文华、郭俊威分获灭火弹投掷、3公里负重越野个人第一名。
2.摆上高位,始终保持高度警醒。3月29日、9月21日,区森防指分别召开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动员部署会,组织各镇(街)、指挥部成员单位,对国家、省、市三级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会议精神进行再传达再动员,并就当前和下步森林火险形势分析研判,立足区情实际,针对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对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再部署再要求,会后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各有关单位也分别召开28次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各级会议精神进行再传达再部署,今年以来全区共部署响应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3次,发布林区林缘禁火通告1次,区政府召开森林防灭火各类专题部署研判会7次,使森林防灭火工作“主官主抓、分管专司、常态常抓”,确保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常议并贯彻始终。
3.拧紧链条,压紧压实压细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制,把林长制工作与森林防灭火工作紧密结合,实施网格化管理,落实“三包”(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建立“七头”工作台账(村头、山头、林头、田头、庙头、坟头、人头),突出抓好“四事”(林事、农事、祭事、游事),对全区24998处散坟,304处庙宇,315处安息堂,智力低下人员2187人,精神病患者2664人“看紧盯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不断档,责任不脱节。在高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三级以上和重大节假日、重要敏感时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相关人员全员上岗,全区41处森林防火哨卡全时启用,324名护林员严格落实巡护打卡,及时查禁林区林缘违规用火,全面加强进山入林人员火源火种查禁和林区林缘作业人员管控,坚决守好森林防灭火最后“一百米”。年度以来,区委区政府领导带队调研森林防灭火工作9次,春节、清明等节假日以及各民俗时节带队检查18次,有力推动森林防灭火工作末端落实。
4.高位推动,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到位。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管控,及时整治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一是细化方案、重抓落实。结合市森防指方案,区森防办牵头,联合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结合我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深刻吸取以往森林火情教训,全面梳理林区林缘农事用火、祭祀上坟烧纸等野外违规用火等易引发森林火情的主要顽疾,制订下发《厦门市同安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镇(街)、有关单位依据自身职责分别制订9份细化方案,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确保压实各方责任和整治重点。二是深入部署、有力推动。区森防办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对不同区域采取针对性措施,紧盯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科学开展专项行动。同时要直面问题隐患,较真碰硬,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边查处,及时堵塞漏洞。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共出动各类检查督导组180余个700余人次,有效推进专项活动开展。三是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区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森林派出所按部门职责,各司其职,各镇(街)发挥属地监管作用,加大烧杂行为的打击力度,专项活动排查并整改完成火灾隐患2处,教育并劝阻野外违规用火80余(次)起,对110余人次进行批评教育,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群众性的查禁烧杂攻坚战。四是督导检查、确保落实。紧抓烧杂和林区输配电设施等安全隐患工作重点,完善部门间职能衔接和工作配合机制,建立多部门定期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紧扣野外火源管控重点环节,强化隐患排查,突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要目标和重要设施的督导检查力度,持续优化“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紧盯重点区域排查。严格执行“见烟就查、违规就罚、犯罪就抓”的管控制度,充分发动林区群众、护林员及林地上施工作业单位、森林旅游景区(点)、农家乐、林地上寺庙等单位积极参与排查整治工作。深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层层压实火源管控责任,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专项活动开展期间,区森防指办共组织各级各类联合督导检查组38次180余人次,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到实处。五是宣传引导、广泛发动。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能够迅速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措施贯彻落实,按照要求积极打好“宣传战、引导战”。各单位能够广泛深入地开展依法用火宣传教育,利用宣传车、广播、电视、网络、标语、墙报等媒介,深入乡村田间地头、林区入口、社区街道、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力普及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活动开展期间共发放各类防灭火须知、宣传画册3000余张(册)、LED标语展示8000余条(次)、张贴标语10000张。
5.夯实基础,打牢应急处置根基。区森防办积极协调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四套班子”调研森林防灭火工作,积极推动全区森林消防队伍个人防护和主战装备升级更新上会研究,形成《关于研究森林火灾扑救设备采购等事宜专题会议的纪要》(厦同政专纪[2023]96号)文件,于12月26日,组织全区2024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动员部署暨授装仪式,为全区324名护林员以及各镇(街)、城管机动一中队配发500套阻燃防护装具、200台灭火机具,进一步配齐配全配好各类应急救援物资,提升全区森林消防应急处置能力。同时扎实推进森林防火监测预警指挥系统升级改造项目,11月9日、12月11日组织召开项目方案论证,并将论证情况报区森防指主要领导,积极推动项目上会研究通过。
6.靠前配置,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全面掌握辖区森林火情动态,做好火情的早期处理。区专业森林消防队在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清明、五一以及重要敏感时期,共组织92批次360余人次队伍靠前配置,在北部涉林5个镇(街)积极开展携装巡查和森林防灭火宣传,对林区林缘农事烧杂等违规用火及时查禁,确保一有火情,迅速出击,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7.认真开展备汛工作。今年以来,我区紧盯任务时间节点,从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落实、制度预案修订、组织机构完善、台账梳理、设备队伍物资整备、宣传培训演练等方面着手,着眼基层末端落实,抓紧抓实抓细汛前备汛工作。一是强化隐患排查整治。2月10日区防指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对全面开展汛前备汛工作作了部署发动;4月7日,区委书记王跃平带队检查防汛备汛工作,对全区防汛工作特别是隐患整改明确了具体要求; 2月28日至3月3日,区防指组织检查组对镇(街)备汛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抽查了部分村(居)、地灾点、危房、水库水闸、易涝风险点等,对备汛情况进行督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结合“4.18”以来出现的灾情,险情,我区又组织了多轮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2023年度,区防指下达隐患治理清单69个,已整改42个,另外27个正在整改中。二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各镇(街)均调整完善了本级防汛指挥机构,固化了工作人员,明确了各重点部位和隐患点相关责任人,全区共落实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1347人次,其中镇(街)行政责任人22人,村(社区)行政责任人144人,包村领导144人次,防洪排涝工程责任人312人次,预警铜锣长725人。三是全面完善预案台账。修订完成镇、村两级预案155份。在汇总备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同安区2023年防汛台账》,全面梳理全区危险隐患点、重要部位、应急抢险资源、责任制落实等内容。继续推进地质灾害点、危房、低洼地带等隐患点建档立卡工作,督促各镇(街)制定明白卡,明确转移避险流程、路线、责任分工等;明确危险隐患点转移对象1120人,其中:地质灾害点, 22处55户256人,高陡边坡14处26户132人,均在莲花镇,低洼地带6处,转移对象6户16人,均在洪塘镇,危房85处,转移对象87户197人,船只519艘,转移对象519人,易涝风险点9处。四是广泛组织培训演练。各镇(街)、各有关部门结合日常会议等进行防汛业务培训,同时,镇、村着手进行以自然村为单位的防汛应急演练准备,各行业防汛专项应急演练筹备工作也在同步推进。全区开展业务培训245场5544人次,防汛演练169场3950人次,其中区防指于4月14日上午组织防汛防台风综合应急演练。五是强化应急设备管护。重点加强气象水旱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巡检,防汛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维护,安装卫星电话并调试等,气象部门完成气象监测站点巡检40个,农业农村部门完成水雨情自动监测站点巡检60个,文旅部门完成“村村响”广播巡检90个。六是充实防汛物资储备。严格落实区、镇、村三级防汛物资达标储备,及时调整补充并组织维护保养。全区储备的主要物资有:救生衣3580件,编织袋18.416万条,汽(柴)油发电机100台,水泵137台(套),卫星电话64部等。七是调整充实应急队伍。严格落实专业技术队伍、专业抢险队伍及群防队伍三类队伍,并注重从人员数量、年龄、专业结构、抢险工作实际需求等方面入手,提高各类队伍的数质量,全区共落实防汛应急抢险队伍172支2859人。
8.扎实推进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去年以来,我区研究制定了《同安区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区防指成立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扎实推进全区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采取了试点先行、由点到面、分步实施的方式,重点完善“工作责任体系、风险防控机制、先期处置能力、应急保障水平、防灾抗灾韧性”五个方面的体系。一是认真遴选试点单位。我区11个镇(街),144个村(社区)中,既有山区镇,也有沿海镇,既有城区街道,也有沿海街道,各个镇(街)、村(社区)辖区不同,硬件设施条件不同,涉及的防汛工作重点也不尽相同,试点工作既要考虑各镇(街)、村(社区)实际,也要考虑完成后能否供所有镇(街)、村(社区)借鉴,为此,试点建设之初,我区就从实际出发,研究确定1个山区镇和1个沿海街道为试点镇(街),并会同镇(街)工作人员研究确定各6个行政村(社区)作为试点的村(社区),确保试点单位既能保质保量完成试点,又能给全区其余镇(街)、村(社区)提供有力的借鉴,其经验可推广、可复制。二是加强过程督导检查。区防指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明确工作任务,实施过程中,区防指采取检查调研等方式多次指导督促镇(街)、村(社区)认真开展标准化建设,及时了解辖区标准化建设情况,通过督导推进建设进展,并针对建设中发现的问题难点不断解决完善,保证建设成效。区防汛办跟踪汇总各镇(街)建设进展情况,对进度较慢、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期间,区、镇(街)共组织督导34次,现场观摩学习14场次,经验交流或推进会22场次。三是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区防汛办积极对接区财政部门,落实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资金,补助更新替换镇(街)卫星电话和建设西柯、新民、祥和新建3个多要素气象站点,为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奠定了资金基础。四是认真开展自查考评。6月25日,全区基本完成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7月6日,区防汛办下发考核验收通知,各镇(街)于7月6~12日,对照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十个有”分别开展镇本级和村级建设情况自评,7月13~14日,区防汛办分成3组对11个镇(街)、144个村(社区)的内业资料进行复核,7月17~19日,对值班室、物资仓库等进行实地复核,共抽查11个镇(街),102个村(社区),覆盖率72.9%,从考评复核的情况看,全区11个镇(街)、144个村(社区)合格率100%。
9.全力做好台风暴雨抗御工作。进入汛期以来,区防指严格落实“四个宁可、四个不可”要求,落细落实台风暴雨防范工作,有效确保了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一是强化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应急响应期间落实主官带班,提高了各级指挥机构应急期间的领导力量;二是强化指挥调度。汛前,区防指召集气象、农业农村、建设与交通、市政园林、公路、城建、交警、通信、电力等部门,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城乡积涝,通信、电力中断等问题,会商研究预警、指挥调度、应急协同和通信电力保障方案;三是强化转移避险。我区始终把确保人的安全放在首位,把转移安置作为重要抓手抓紧抓实。2023年度全区共组织防御了3个台风及后续暴雨和6轮全区性强降雨,期间干部下沉一线7854人次,建设与交通、资源规划、公路、属地镇(街)等认真开展在建工地、危房、地质灾害、设施农业、集装箱、城中村简易搭盖等危险点隐患排查,着重加大不在册且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边坡、挡墙等的检查巡查,及时果断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并妥善安置,共转移危险隐患点群众15949人次,组织船只回港2076艘次。四是强化应急处置。在汛前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针对全区各类建设工地,特别是涉河涉水工程,区防指逐一督促落实安全度汛方案;同时,梳理全区内涝点,落实应急抢险预置方案,对全区主要道路易积水点进行梳理分类,逐一确定应急管控责任主体,确保了汛期主要易涝点安全可控。五是强化总结梳理。台风暴雨防御工作结束后,区防指均开展复盘总结,特别是台风“杜苏芮”“苏拉”“海葵”及后续暴雨防御工作结束后,区防指第一时间组织全区自上而下开展复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固化,如组织全区建安企业与镇(街)结对开展防御工作等,查找短板薄弱环节,并组织整改提升,有效提高了全区的防汛应急处置水平。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部门/单位:厦门市同安区森林防灭火事务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1102.4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二、外交支出 |
33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34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5 |
67.69 |
|
五、事业收入 |
5 |
五、教育支出 |
36 |
||
六、经营收入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7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 |
||
八、其他收入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 |
101.31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0 |
38.30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1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2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3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4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5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6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7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8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9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0 |
127.90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1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2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3 |
767.24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4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5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6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7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1102.43 |
本年支出合计 |
58 |
1102.43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
28 |
结余分配 |
59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60 |
||
30 |
61 |
||||
总计 |
31 |
1102.43 |
总计 |
62 |
1102.43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二、收入决算表
收入决算表 |
|||||||||
公开02表 |
|||||||||
部门/单位:厦门市同安区森林防灭火事务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1102.43 |
1102.43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67.69 |
67.69 |
||||||
20499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67.69 |
67.69 |
||||||
2049999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67.69 |
67.69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1.31 |
101.31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01.31 |
101.31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12.6 |
12.6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9.19 |
59.19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9.53 |
29.53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38.3 |
38.3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8.3 |
38.3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5.35 |
25.35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2.95 |
12.95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27.9 |
127.9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27.9 |
127.9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7.48 |
67.48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60.41 |
60.41 |
||||||
224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767.24 |
767.24 |
||||||
22401 |
应急管理事务 |
767.24 |
767.24 |
||||||
2240101 |
行政运行 |
767.24 |
767.24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三、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3表 |
||||||||||
部门/单位:厦门市同安区森林防灭火事务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1102.43 |
1034.75 |
67.69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67.69 |
67.69 |
|||||||
20499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67.69 |
67.69 |
|||||||
2049999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67.69 |
67.69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1.31 |
101.31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01.31 |
101.31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12.6 |
12.6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9.19 |
59.19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9.53 |
29.53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38.3 |
38.3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8.3 |
38.3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5.35 |
25.35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2.95 |
12.95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27.9 |
127.9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27.9 |
127.9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7.48 |
67.48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60.41 |
60.41 |
|||||||
224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767.24 |
767.24 |
|||||||
22401 |
应急管理事务 |
767.24 |
767.24 |
|||||||
2240101 |
行政运行 |
767.24 |
767.24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4表 |
||||||||
部门/单位:厦门市同安区森林防灭火事务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栏次 |
1 |
栏次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1102.4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支出 |
34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 |
三、国防支出 |
35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67.69 |
67.69 |
||||
5 |
五、教育支出 |
37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101.31 |
101.31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38.30 |
38.30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2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3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4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5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7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8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9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1 |
127.90 |
127.90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2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3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4 |
767.24 |
767.24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5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6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7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8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1102.43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1102.43 |
1102.43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61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62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63 |
||||||
总计 |
32 |
1102.43 |
总计 |
64 |
1102.43 |
1102.43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5表 |
|||||||
部门/单位:厦门市同安区森林防灭火事务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1 |
2 |
3 |
|||||
合计 |
1102.43 |
1034.75 |
67.69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67.69 |
67.69 |
||||
20499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67.69 |
67.69 |
||||
2049999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67.69 |
67.69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1.31 |
101.31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01.31 |
101.31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12.6 |
12.6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9.19 |
59.19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9.53 |
29.53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38.3 |
38.3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8.3 |
38.3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5.35 |
25.35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2.95 |
12.95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27.9 |
127.9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27.9 |
127.9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7.48 |
67.48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60.41 |
60.41 |
||||
224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767.24 |
767.24 |
||||
22401 |
应急管理事务 |
767.24 |
767.24 |
||||
2240101 |
行政运行 |
767.24 |
767.24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6表 |
|||||||||
部门/单位:厦门市同安区森林防灭火事务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747.30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67.15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05.41 |
30201 |
办公费 |
3.64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102 |
津贴补贴 |
227.72 |
30202 |
印刷费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
30103 |
奖金 |
217.71 |
30203 |
咨询费 |
30703 |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30204 |
手续费 |
30704 |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
||||
30107 |
绩效工资 |
30205 |
水费 |
310 |
资本性支出 |
7.71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59.19 |
30206 |
电费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29.53 |
30207 |
邮电费 |
6.07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7.71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5.35 |
30208 |
取暖费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12.95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95 |
30211 |
差旅费 |
0.21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67.48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14 |
医疗费 |
30213 |
维修(护)费 |
3.16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214 |
租赁费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2.60 |
30215 |
会议费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0301 |
离休费 |
30216 |
培训费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0302 |
退休费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04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0303 |
退职(役)费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0304 |
抚恤金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305 |
生活补助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0306 |
救济费 |
30226 |
劳务费 |
202.40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8 |
助学金 |
30228 |
工会经费 |
25.26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09 |
奖励金 |
30229 |
福利费 |
1.81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37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6.07 |
39909 |
经常性赠予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2.60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39910 |
资本性赠予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12 |
39999 |
其他支出 |
|||||
人员经费合计 |
759.89 |
公用经费合计 |
274.86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
||||||||||||
公开07表 |
||||||||||||
部门/单位:厦门市同安区森林防灭火事务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13.90 |
13.60 |
13.60 |
0.30 |
4.41 |
4.37 |
4.37 |
0.04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8表 |
||||||||
部门/单位:厦门市同安区森林防灭火事务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9表 |
|||||
部门/单位:厦门市同安区森林防灭火事务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1102.43 万元, 支出总计1102.43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各增加153.10万元 、153.09万元,增长 16.13%、16.13%。主要是调增劳务人员工资和项目经费防汛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1102.43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3.10万元,增长16.13%,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2.43 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 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 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00 万元 。
5. 事业收入0.00 万元。
6. 经营收入0.00 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 万元 。
8.其他收入0.00 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1102.43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3.09万元,增长16.1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034.75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59.89 万元,公用支出274.86 万元。
2.项目支出67.69 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 万元。
4.经营支出0.00 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 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02.43 万元, 支出总计1102.43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各增加153.10万元、 153.09万元,增长16.13%、 16.13%,主要是调增劳务人员工资和项目经费防汛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2.43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3.09万元,增长16.1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499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6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66万元,增长64.9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防汛经费增长47万元。
(二)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2.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3万元,增长23.9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发住房补贴。
(三)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万元,增长27.04%。主要原因是2023年医社保基数按新口径计算,并从1月施行新基数。
(四)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53万元,占全年度总收入支出比重的2.68%,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五)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5.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万元,增长0.43%。主要原因是2023年医社保基数按新口径计算,并从1月施行新基数。
(六)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2.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6万元,增长27.08%。主要原因是2023年医社保基数按新口径计算,并从1月施行新基数。
(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收入支出25.35万元,占全年度总收入支出比重的2.3%,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住房公积金没有单列,包含在行政运行中。
(八)2210202提租补贴收入支出12.95万元,占全年度总收入支出比重的1.17%,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提租补贴没有单列,包含在行政运行中。
(九)2240101行政运行支出767.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81万元,降低6.1%。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单列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4.75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59.8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74.8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予。
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4.41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31.75%;较上年增加 0.20万元,增长4.84%。主要原因是维修费支出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0%;较上年增加 0.00万元,增长0%。全年安排本部门组织的出国团组0 个,参加其他部门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3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32.15%;较上年增加0.16万元,增长 3.89%。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0%,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0 辆。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3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32.15%;较上年增加0.16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维修费支出增加。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 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13.33%;较上年增加 0.04万元,主要是防汛保障市防汛工作组检查的需要。累计接待1 批次、7 人次。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分。
本单位2023年度无一级项目。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4.8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4.54万元,增长24.75%,主要原因是: 调增劳务人员工资。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一、《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 |
|||||||||||
预算单位(盖章):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厦门市同安区森林防灭火事务中心 |
自评年度 |
2023 |
||||||||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
支出结构 |
年初预算数 |
已调整数 |
调整后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设置分值 |
得分 |
存在问题及原因 |
||
合计 |
1037.56 |
104.08 |
1141.64 |
1102.43 |
94.06 |
10 |
9.41 |
|
|||
其中:人员支出 |
699.08 |
68.04 |
767.12 |
758.23 |
98.84 |
|
|
|
|||
公用支出 |
240.88 |
47.04 |
287.92 |
276.51 |
96.04 |
|
|
|
|||
专项业务费 |
0 |
0 |
0 |
0 |
|
|
|
|
|||
发展经费 |
97.6 |
-11 |
86.6 |
67.69 |
78.16 |
|
|
|
|||
基建项目 |
|
|
|
|
|
|
|
|
|||
绩效指标 |
年度工作任务 |
绩效指标 |
指标类型 |
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涉及项目年初预算 |
执行率 |
设置分值 |
得分 |
存在问题及原因 |
|
防火经费 |
采购高压水泵数量 |
定量 |
≥2套 |
2套 |
19.6 |
8.83% |
40 |
31 |
|
||
防火宣传短信 |
定量 |
≥200000条 |
20万条 |
||||||||
配套设备合格率 |
定量 |
≥98% |
100% |
||||||||
采购及时率 |
定量 |
≥95% |
100% |
||||||||
防汛经费 |
电话、传真、宽带等通讯线路巡查数量 |
定量 |
≥31条次/日 |
150 |
78 |
98.44% |
50 |
50 |
|
||
应急演练次数 |
定量 |
≥1次 |
1次 |
||||||||
系统完好率 |
定量 |
≥90% |
95% |
||||||||
培训、宣传次数 |
定量 |
≥1次 |
3次 |
||||||||
配置卫星基站 |
定量 |
≥2套 |
2套 |
||||||||
总分 |
100 |
90.41 |
|
||||||||
部门(单位)意见 |
填报人: 审核人: |
||||||||||
主管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1.表格不允许留空格,也不能写“无”,确实没有数据的应在表格内划斜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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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置分值规则:预算执行率和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预算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根据指标重要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益。 |
|||||||||||
3.存在问题及原因主要针对进度是否滞后,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是否明显偏离,以及其他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阐述,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 |
|||||||||||
二、《单位一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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