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03 14: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及省、市、区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编制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大《条例》实施力度,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为主线,以机制创新、公众参与为驱动,以信息化为支撑,贴近需求,促进政务公开透明,努力开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相一致、与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相结合、与人民群众需求相呼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格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依照《条例》规定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官网-应急管理局上公布《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明确公开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重点做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及有关安全生产领域的专项整治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加强对行政审批、安全执法、事故调查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落实执法公示公开制度;根据机构改革职责变更,及时梳理修订了权责清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衔接。 

      (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我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窗口作用,进一步优化了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加强我区应急管理信息的汇总和集中发布,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完善政府信息搜索功能,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及时拓宽社情民意渠道,加强网上互动,推动政民交流,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互动性。 

      (三)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 

      我局以《条例》及国务院、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同时整合资源,扩展应用,进一步深化我区应急管理信息化工作:以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为基础,建立统一的监管企业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资源数据库,涵盖设立、生产、关闭等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信息,确保全面准确掌握安全态势、精准定位实施监督管理;以危险源辨识与管控为抓手,深入开展危险源辨识与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效贯彻以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以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为契机,配合市局开发“厦门市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企业可利用系统进行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监管部门可利用系统向企业传达安全生产的相关资讯,监测各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实现监管部门与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以应急救援“一张网”建设为“引线”,本着远近结合、条块结合、政社联动、协调联动的思路,长兴积极、稳妥、扎实地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一张网”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11

      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13

      2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4

      156212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限于编制,仅一名工作人员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在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问题上,确定公开范围、方式等方面,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将从五个方面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规范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积极思考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程序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继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和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使每一次公开都能做到资料详细、档案健全。

      六、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与附表 

      无。 

      厦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