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3 15:10

      厦同应急〔2024〕1号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国家省、区、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年报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它需要报告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可联系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里40号,值班电话7316126,传真703286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以《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为基本遵循,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行政许可14条,行政处罚53条,通过厦门市同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要求,也未收取过任何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规范管理政府信息,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审批程序,填写政府信息发布审批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逐级把关,严格落实责任,守好网络安全,确保无泄密情况发生。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规定时限通过同安区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相关政务信息本部门工作动态及行政执法相关信息,保障了应急管理工作的公开。

       (五)监督保障。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管理机制。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二是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特别是涉及民众关注的应急管理方面的信息发布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新颖,形式单一。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将从3个方面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在运用好政府网站的前提下,探索使用网络新媒体,在做好日常结果公开的同时,强化过程公开,持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和审批服务公开,给企业和群众带来更好的体验;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业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表现形式。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托网络媒体平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与群众形成良好互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精准、高效。三是拓展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回应市民关切。按照中办、国办和省市区有关要求,完善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做到解读及时、准确、通俗易懂,不断提高政策解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与附表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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