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07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07 10:49

      引言

      本年报是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报告包括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附统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mta.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综合科(电话:0592-7550216,通信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新安路5号,邮编:361100)。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关切,立足财政工作职能,加大条例实施力度,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为主线,以机制创新、公众参与为驱动,以信息化为支撑,贴近需求,促进政务公开透明,努力开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相一致、与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相结合、与人民群众需求相呼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格局。

      全年,我局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不乏亮点,主要表现为多载体,宽领域,重民生。多载体即我局不仅通过官方门户网站,也通过宣传栏、LED显示屏、期刊、主题宣传活动、举办培训班等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我局每年还印制大量的公共财政服务文本分发给社会公众。宽领域即我局政务公开所涉及的范围广,涵盖了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预决算公开、民生支出信息公开等等诸多方面。重民生即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以保障民生为重点,对财政工作所涉及的惠民、便民政策及资金信息进行主动公开。

      (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落实《同安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有关工作部署,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1.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作为牵头单位,区财政部门积极组织相关科室认真领会精神,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并及时发出通知开展全面自查,切实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

      (1)公开时间。同安区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于2017年12月29日经厦门市同安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2017年财政总决算于2018年7月31日经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区财政部门将同安区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于2018年1月10日在区政府信息政务中心网站予以公开;将同安区2017年财政总决算于2018年8月3日在区政府信息政务中心网站予以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区财政部门于2018年1月18日前批复预算的部门(单位)共有47家,各部门(单位)于2月7日前公开的共有47家;区财政部门于2018年8月20日前批复决算的部门(单位)共有47家,各部门(单位)于9月9日前公开的共有47家。各部门(单位)的预决算都能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确保公开时间及时。

      (2)公开范围。区财政部门将经区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按规定范围予以全部公开;一般公共财政收支预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决算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决算按规定范围予以公开。经初步自查汇总,我区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单位)均能按规定的范围公开;同时按规定将财政批复的预决算表格予以公开;按规定公开本部门(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确保公开范围正确。

      (3)公开内容。各部门(单位)的预决算均能按规定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对 “三公”经费预决算增减变化原因按规定予以说明,确保公开内容细化。

      (4)公开渠道。区政府的预决算及各部门(单位)的预决算统一在区政府信息政务中心网站中按要求予以公开,确保公开形式规范。

      经初步自查后,区财政部门于人大会批准后第一时间按规定要求预决算公开的时间、格式、内容、模板发出通知给各部门(单位),各部门(单位)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内容方式予以公开。在今后的工作中,区财政部门将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加强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增强公开实效,努力推进我区的预决算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2.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区采购办严格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6号),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

      (1)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实现政府采购项目通过网上平台进行操作和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规定,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将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代理机构目录、招标投标信息、受理政府采购联系方式及投诉处理决定等进行依法公开。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7〕86号)等规定的宣传,提高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意识,加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指导,保证行业竞争更加公平充分,使得政府采购更加科学、规范、公开。运用“制度+科技”的新模式,进一步增强了我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程度,节约了财政资金。

      (2)稳步推进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同安区公共资源配置部门能及时更新公共资源配置目录,通过互联网、报纸、同安政务APP等形式主动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2018年度,累计主动公开信息68条,其中:竞价、拍卖信息公告及结果公示各28条;工作动态信息12条,及时为社会提供公共资源公平竞争信息,取得良好经济效益。2018年全区共有28宗公共资源项目通过厦门市公共资源配置平台进行公开配置,配置成功项目总底价899.73万元,总成交价1135.06万元,溢价235.33万元,溢价率26.16%。其中:通过竞价方式的项目有10宗85个标的,配置成功71个标的,配置成功项目总底价560.32万元,总成交价615.85万元,溢价55.53万元,溢价率9.91%;通过公开拍卖的项目有15宗157个标的(主要为公车拍卖,部分公车多次流拍),拍卖成功29个标的,拍卖成功项目总底价80.12万元,总成交价92.07万元,溢价11.95万元,溢价率14.92%;通过招标方式的项目有3宗4个标的,配置成功2个标的,配置成功项目总底价259.29万元,总成交价427.14万元,溢价167.85万元,溢价率64.73%,有效实现公共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

      3.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厦门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市处非办的工作部署,区处非办在同安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工作。

      (1)完善处非工作机制

      制定并出台《关于建立同安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排查及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同处非办〔2018〕8号),从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验收及备案、定期排查、应急预警等方面,建立并完善同安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早化解”,有效促进区域金融秩序稳定。

      (2)主要预警防范措施

      按照《同安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同政办〔2017〕152号)及《关于建立同安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排查及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同处非办〔2018〕8号)有关工作要求,针对摸排出的各重点项目,同安区处非办都第一时间启动处非预警机制,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为进一步有效应对涉众型金融风险,成立厦门市同安区涉众型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开展我区涉众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排查、处置等相关工作。同时成立工作专班负责跟踪、协调做好我区涉众型金融风险相关预警项目相关处置工作。二是联合调查实地走访。区处非办联合属地街道、社区和区处非相关成员单位,对预警项目进行实地走访并展开联合调查,要求企业报送相关经营台账,并要求相关单位积极配合调查工作。三是内紧外松、专题部署。针对涉众人数较多,金额较大的风险项目,同安区处非办结合各个项目前期摸底调查情况,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明确要求密切跟踪调查事件进展,同时“内紧外松”稳控好事态发展,尤其是社会舆情关注,并按相关处非成员单位职能,分别做好:摸查取证、督查整改、舆情监控、信访预案,以及信息保密等工作。四是及时上报,联动排查。针对部分金融风险隐患涉及本市其他区,区处非办均于第一时间将相关预警信息排查及摸底情况,行文上报市处非办,提请市处非办及时通告相关区,通过市、区联动,协同做好相关事件调查和预警联动,切实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

      (3)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开展新注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专项整治活动。区处非办牵头组织区各处非成员单位全面排查我区新注册互联网机构。按照属地原则,由各镇(街、场)组织专项工作组联合从业机构注册所在社区或村委会,进行全面实地走访和摸底排查,重点了解从业机构业务范围、经营状况、公司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具体情况;结合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经营特性,制定《同安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账户收款活跃度统计表》,由辖区内各金融机构协助核查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账户开设及资金流水等情况。通过排查,我区208家金融从业机构中,有实际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共37家,占比约18%,其中:从事网络借贷(P2P)业务的机构7家,从事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及互联网金融保险类的机构30家。对于各类机构,区处非办已根据市金融办通知要求和我区排查和监管工作机制,牵头组织各处非成员单位进行分类处置。二是开展排查清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工作。开展总部注册地在市域外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专项摸排和清退工作,2018年8月,在前期排查208家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对同安辖内811家(含208家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网络借贷类、股权投资类、基金类、资产管理类、金融外包类、投资管理类等相关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三是部署类金融机构风险排查工作。为进一步排查、监测、防范、化解、处置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七大类金融机构金融风险和非法集资风险,区金融办及时印发《厦门市同安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类金融机构风险专项排查的通知》(同金融办〔2018〕9号)部署开展排查工作。

      (4)强化金融风险联动整治

      根据市级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隐患重点排查领域,结合同安区实际,区处非办、区财政局、工商局、公安局、经信局、金融办等相关部门、镇(街、场)及辖区内各银行多方联动,稳步推进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通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各类交易场所平台清理整顿及各类摸排调查活动,共同营造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良好的社会氛围。今年以来,区处非办、区金融办根据市区有关部门预警信息反馈,及时通报“胖毛在线”、“百利宝”、“善林金融”、“聚力金服”、“洪塘百信”、“安信卓越”等投资平台预警信息,并牵头部署区处非办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责和分工,切实做好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等工作。

      (5)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力度

      为全面深入推动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社会公众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提高自我防范和风险自担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018年,区处非办牵头组织开展了金融普法进社区、金融知识进乡村、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全年共组织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8场,参与群众2405人次,发放或悬挂、张贴宣传品21365份;组织开展“六进”集中宣讲活动19场,参与群众4305人次。通过微信自媒体、微博宣传等公开媒体宣传报道情况5次;新闻报道1条;累计发送短信30750条、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广告372次;牵头辖区内金融机构共悬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横幅35条;分发宣传折页、宣传材料8050余份;LED滚动屏幕累计播放35000多次;播放宣传视频1500次;直接受教育的群众达12500多人。

      (二)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工作要求,去年,我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印发正式文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小组、政务公开监督(审议)小组、政务公开工作评议小组成员,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挂靠局综合科,配齐工作人员,并在办公地点设置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和两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切实保障民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先后制定出台《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预审暂行办法》、《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及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同安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文件,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动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等各个环节的程序予以明确和规范。

      我局依照《条例》规定,在同安区人民政府网站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和《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试行)》,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受理、投诉的渠道和程序,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并将政府信息分为组织机构、规范文件、预算决算等十大类。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方面,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科室、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联系、沟通、协助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开展工作,使之成为我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建立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推进、层层落实,逐步形成“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监督监察”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201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并提供了搜索查询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类别涉及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分工、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产业基金、应急管理、国资管理、三公经费、财政收支情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人大、政协提案结果、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有:一是通过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安区财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二是在我局设置公共查阅点,供市民查阅我局机构、职能、办事流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等信息。其中,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以通过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形式为主。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我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切实保障民众的知情权。注重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开展解读政策,通过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培训班、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和宣传财政民生、支农政策、惠企帮扶政策,普及防范非法集资及反假币金融知识等,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在回应社会关切方面,我局注重加强政府信息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制度机制建设,制定《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同安区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妥善处理重大政务舆情事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上级转发的舆情处置单均按照要求进行合理、有效回应。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8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不予公开”信息内容及原因

      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信息一般不予主动公开:一是正处于调查、研究、处理过程之中或者管理状况不够稳定的信息;二是针对特定主体的信息;三是涉密信息或纯属单位内部性质、与一般社会公众无关的信息;四是影响社会经济安全和稳定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少数财政干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丰富;在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问题上,确定公开范围、方式等方面,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局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一是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不断深化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积极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开展培训会和交流会,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

      五是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全面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以政府网站为财政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将财政政策法规及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保证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我局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 附表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条

      12

      46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条

      12

      46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条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条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0

      2.网上申请数

      条

      0

      0

      3.信函申请数

      条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条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条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元

      0

      0

      行政复议数

      件

      0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件

      0

      0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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