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03 15:01

      一、总体情况概述

      2019年,根据市区两级政务公开主要任务精神,同安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我区财政领域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正式文件)19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全年无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一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各科室各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及时解释疑惑。二是我局政务公开涵盖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减税降费、国资管理、预决算公开、民生支出等诸多方面,对财政工作所涉及惠民政策及资金信息重点公开和加强解读。三是加大政民互动,11月13日,局四级调研员邵清泉在区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解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政策,就补贴发放方式、补贴对象、发放程序等问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2.积极回应各界关切。注重加强政府信息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制度机制建设,制定《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同安区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妥善处理重大政务舆情事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大信息共享、协调联动、迅速反应,对上级转发的舆情处置单均按照要求进行合理、有效回应。

      3.创新解读方式方法。注重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通过举办主题宣传活动、送政策进社区入户、开展培训班、现场咨询、网络政民互动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和宣传财政民生、政府采购政策、支农政策、惠企帮扶政策,普及防范非法集资及反假币金融知识等,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刊发《同安财政信息》(2019年迄今发刊19期),极大发挥阐释财政政策、推广财政工作经验,成为区委区政府了解财政工作的重要窗口和部门间联系交流的桥梁。

      (二)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推进政策落实

      1.推进重要决策部署公开。坚持“重大决策预公开”原则,凡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外,主动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加大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公开力度。

      2.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积极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将采购领域行政处罚、监督检查信息进行公示。全年共做出3起行政处罚决定,均录入福建省行政执法平台,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开。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通过同安区政府网站将代理记账抽查情况和结果进行通报。

      3.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地方政府债务公开。按时公开2019年同安区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和新增债务资金使用情况,对2018年同安区专项债券、一般债券存续期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强化隐性债务监测。二是助力精准脱贫攻坚。强化资金保障、分配、管理,加强对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养老服务、社区服务、扶贫助困等资金管理与监督。积极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资金专项检查,及时将扶贫项目、扶贫资金予以信息公开,确保财政系统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三是做好金融防风险工作。深入做好防控金融风险工作,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和各类交易场所排查工作,摸排金融风险点,及时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今年,举办防范非法集资大型宣传活动、积极策划政银企专题对接会、纾解民企融资难题等多项举措被区委报道组、厦门日报报道。

      4.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调整完善权责清单。结合机构改革要求,对局本级权责清单进行重新梳理调整。经研究审定,共梳理权责清单事项112项(同财〔2019〕147号),及时通过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2019年开展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质量等检查工作,并在政府网站通报检查结果,列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提出建议和整改要求,切实落实整改监督。三是完善一次办结机制。进一步梳理公布“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建立健全审批和服务事项一次办结机制,着力做好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5.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加强减税降费宣传,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设置税收优惠政策专栏,公开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主动印刷《惠企帮扶政策手册》推送给辖区企业。二是做好全区涉企收费情况公开。每月做好涉企收费情况公开工作。严格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将依法合规设立的收费项目全部纳入清单并主动公开,从源头上防止各类乱收费、乱摊派,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实体经济发展活力。

      6.细化财政信息公开。一是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及时在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做好政府及各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加强对预算单位的公开指导,做好预决算公开考核工作。二是按月公开全区财政收支情况。每月按时完成全区预算收支执行分析报告,并于同安区政府网站公开,解读财政收支变化情况及原因,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三是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采购通知、结果公告、监督信息公告、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等予以公示,让政府采购在阳光下运行。四是细化“三公”经费公开。及时对区本级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进行公开,细化“三公”经费解释说明,公开内容更加全面详细。五是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每月公开财政局出资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报表,对四家区属国企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已交税费进行公示,全面反映区属国企经济运行动态。六是推进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在税收优惠政策专栏及时公开《同安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同安区企业固定资产项目贷款贴息实施办法》《厦门现代服务业基地产业扶持引导实施办法》《促进存量企业发展若干规定》《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等文件,做好年度新增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奖励政策兑现、民营企业股权转让收益税收政策兑现、高新技术企业财政扶持兑现等的通知、受理、公示相关工作。七是加大村级财务公开。在村级财务专栏按月公示村级财务情况,促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把集体财务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三)规范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功能

      一是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信息发布审核,做好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强化政府网站建设规范发展。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三是强化便民服务融合发展。结合机构改革后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水平。

      (四)完善制度规范,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

      一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及时组织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学习,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进一步优化公开质量。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推进落实,逐步形成“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三是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在制定公文时将信息公开作为审查内容。严格执行信息公开预审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等各个环节程序。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众知情权和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正式发文)1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并提供了搜索查询功能,主要类别涉及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国资管理、三公经费、财政收支情况等。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有:一是通过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二是在我局设置公共查阅点,供市民查阅我局机构、职能、办事流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等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

      0

      3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207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该件为依法不属于我局公开范围的信息,已第一时间告知申请人)。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局无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少数财政干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丰富;在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问题上,确定公开范围、方式等方面,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切实提高财政干部业务素质,增强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积极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力争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高质量的政务信息。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及时将财政政策法规及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向社会公开,切实保证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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