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0 11:11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版)要求,由同安区财政局编制。本报告包括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同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mta.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同安区财政局综合科(电话:0592-7550216,通信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新安路5号,邮编:361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条例》,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财政领域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正式发文)16件,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并提供了搜索查询功能。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深入分析全区财政收支情况,每月按时完成和公开全区预算收支执行分析报告;稳步推动地方政府债务公开,重点公开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预决算公开范围内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券使用安排、还本付息等信息以及预决算公开范围之外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相关信息;着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指导督促采购人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及采购信息公开,做好发布政府采购公告、结果公告,采购合同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做好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公开,重点做好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支持“三高”企业发展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做好年度新增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奖励兑现、“三高”企业扶持政策兑现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国企生产经营情况,每月公开财政局出资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报表,对四家区属国企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已交税费进行公示,全面反映区属国企经济运行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理结果为予以公开1件,依法依规按时办结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无自建网站,依托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根据信息公开要求及时更新完善相关栏目。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在制定公文时将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审查内容,严格执行信息公开预审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执行主动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等各个环节程序,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持续做好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动态更新公开内容,加强网站内容审查,确保不出现重大错误,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日常监督,对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以期改进提升。2021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在责任追究方面,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动政务公开化标准化规范化、贯彻落实新《条例》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增强,个别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不到位,反应不够及时,主动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有些栏目公开相对较少。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培训,引导干部职工增进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准确性,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认真做好相关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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