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9 08:40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版)要求,由同安区财政局编制。本报告包括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同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mta.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同安区财政局综合科(电话:0592-7550216,通讯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新安路5号,邮编:3611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坚持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为目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制作政府信息总数67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正式发文)5份,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国资管理、财政收支情况、财政预、决算报告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全年我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依法依规按时办结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依托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积极配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落实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更新,夯实工作基础,使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条例》规定,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管理机制,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对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严格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2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按时公开我局各项工作情况,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2022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工作稳步推进,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但是还存在公开信息还不够全面,个别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增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有待进一步提高。结合以上不足,我局将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同步提升信息工作人员能力,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定期督查通报,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