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0 10:04

       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同安区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所统计数据截至202312月31日。在同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mta.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同安区财政局综合科(电话:0592-7550216,通讯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新安路5号,邮编:361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财政领域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继续加大公开力度深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圆满完成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在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正式发文)5份。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每月按时公开全区财政收支执行情况;稳步推动地方政府债务公开,重点公开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加大“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力度,建立完善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做好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公开,重点做好年度新增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奖励兑现、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奖励兑现工作;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做好政府采购政策文件转发、采购通知及结果公告等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国企生产经营情况,每月公开财政局出资国经济效益月报表,全面反映区属国企经济运行动态。加大政民互动,10月30日,局分管领导在区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解读《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并与公众交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依法依规按时办结答复申请人。

    平台建设情况。积极配合政务信息中心抓好网站建设,依托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定期对栏目内容进行更新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管理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预审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执行主动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等各个环节程序,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持续做好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加强网站内容审查,杜绝错漏,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日常监督。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还不够多,内容不够丰富全面,时效性有待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发布质量可进一步提升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要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引导干部职工增进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方位多维度展示财政工作成效。二是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定期督查通报公开情况,层层落实责任,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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