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0 10:03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所统计数据时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同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mta.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同安区财政局综合科(电话:0592-7550218,通讯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新安路5号,邮编:3611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贯穿财政工作的鲜明主线,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区委、区政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依法依规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对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动有关政务信息向公众主动公开,我局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正式发文)7份。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并已按要求准确规范答复,最大限度地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

      (三)平台建设情况。积极配合区政务信息中心抓好网站建设,依托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定期对栏目内容进行更新,每月主动及时地向区档案馆、图书馆报送最新的政府公开信息,方便群众通过不同渠道查阅。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流程,始终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准确公开办事流程、常见问题等信息,确保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对外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4年,我局积极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努力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常抓不懈,自觉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主动公开意识较弱,公开时效性、公开内容质量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专职人员,在信息公开方面的专业性不足,理论化水平不够高,在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的疑难杂症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成效。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强化政务公开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水平,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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