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3 09:3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同安区财政局综合科(电话:0592-7550218,通讯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新安路5号,邮编:3611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文件审查,规范主动公开流程,填写《同安区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2025年,我局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正式发文)4份。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信息来源关、质量关、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保证信息公开规范、准确、及时。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安排专人进行定期更新维护,每月主动及时地向区档案馆、图书馆报送最新的政府公开信息,方便群众通过不同渠道查阅。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按照“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的原则,定期组织检查,努力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常抓不懈,自觉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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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平稳有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内容表述不规范。公开的文件存在数据标注不清晰问题,部分政策解读内容过于官方化、专业化、缺乏通俗化阐述,导致公众理解难度较大。下一步,我局将强化“三审三校”制度,持续不断优化政策解读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采用图文解读、短视频、问答手册等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阐述,提升公众理解度。以高质量的信息公开服务群众、推动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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