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5 10:11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电子版已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mt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可提供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综合科联系(办公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中路1号区政府大楼四楼,邮编:361100,电话:0592-7022349,电子邮箱:xmtafgj@xmta.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同安区发改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4条,其中发展规划与计划类47条,财务类信息2条,人事类信息3条,物价类信息4条,其他类信息8条。

      依申请信息公开6件,其中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6件,同意公开答复数0件。主要做法:

      (一) 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情况

      2021年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科组织协调、制订相关工作制度,按时完成本局相关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在法定期限内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行答复。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对公开的重大政策分类归纳,按照对应专题进行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发展规划与计划总结、物价收费与价格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人事任免等方面的内容。突出重点领域,以项目审批为核心,坚持“主动发布、及时答复”的原则,采取互联网发布、窗口告知和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确保行政审批公开、透明、公正、快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充分利用同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告栏,不断完善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区档案馆、图书馆报送最新的政府信息,方便群众通过不同渠道查阅。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6件,其中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6件,公开答复数0件。

      (五)落实强化监督保障

      根据市、区考核要求,修改完善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栏目的重大建设项目内容,重点专项重点领域及发布信息的质量上。依托“同安区政府网”的同安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接受意见、受理依申请公开的主要载体。按要求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情况。建立考核通报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责任追究方面,2021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上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门户网站、公开平台的利用率不高。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加大宣传氛围,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自主获取政府信息;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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