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6 10:15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电子版已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mt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可提供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办公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中路1号区政府大楼四楼,邮编:361100,电话:0592-7022349,电子邮箱:xmtafgj@xmta.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其中:发展规划与计划类79条,其他类信息9条,价格收费类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10件,年内已全部办结,答复办结率100%。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受理的主要方式是寄送信函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申请。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切实把好质量关、保密关,确保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准确、安全可靠。

      (四)平台建设

      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按要求进行梳理完善,补缺补差,并对信息进行实时更新,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五)落实强化监督保障

      2024年度,我局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分工协作,经常性指导监督,确保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责任追究方面,2024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民互动的形式以意见征集为主,形式较单一,缺乏互动性。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组织公开座谈会等与民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提高政民互动的效果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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