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2-05-03-2023-001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29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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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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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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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法律法规、规章、战略方针和政策;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预期目标、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发展规划;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计划执行情况。 (二)承担统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市经济形势,跟踪和预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经济社会保持持续较快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参与研究和论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问题。 (四)拟定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区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政府投资(包括区本级预算内资金、土地开发基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等)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资金的使用方向;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含核准、备案)及审核;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后评价的管理与协调;参与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上报、跟踪、落实属于上级审批、核准权限的建设项目,指导和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负责全区项目储备库的建立、维护、管理;组织开展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 (五)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参与拟订和实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牵头组织拟订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协调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 (六)承担组织编制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协调规划实施并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研究提出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区域开发、城镇化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分析区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七)牵头培育上市后备企业,组织指导企业上市。 (八)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环境保护等发展规划,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案和措施,协调解决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重大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医改工作顺利进行。 (九)推进实施我区可持续发展战略,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项目建设。 (十)承担厦门市同安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工作。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全区平战结合、军民兼容项目的审核、规划和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统计工作;组织军民两用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价格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提出稳定市场价格建议;建立价格信息网络,提供价格信息服务;开展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为政府制定价格提供依据。 (十三)依法制定列入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依法实施成本监审,依法管理社团收费;开展价格服务工作。 (十四)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组织开展社会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十五)开展全区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工作;参与政府储备商品、土地和房产的价格管理。 (十六)依法开展价格鉴证工作,负责涉案、涉税财物的价格鉴证和其他价格认证与评估,调解处理价格争议。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包括4个处室/科室,人员编制数16人,在职人数1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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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我们将按照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市经济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变”工作基调,持续强化多部门联动常态化分析和考评晾晒机制,提前梳理指标增长点,深入剖析增长瓶颈,预判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做好短板指标监测预警,做到提早应对,及早施策,确保优势指标不断巩固、短板指标持续向好,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五个聚焦五个推进工作。 (一)聚焦主导产业,推动产业集群快发展 围绕“4+4+1”产业体系,突显本区优势禀赋和发展潜力,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一是着力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龙头企业“建圈强链”,力促上下游企业集聚,打造新能源集聚高地;二是立足全国食品工业百强区所具有的先发优势,抢抓预制菜、新快消领域发展机遇,打响同安食品与都市现代农业招牌;三是紧盯新经济新业态,依托厦门科学城,加速引进高端创新资源,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推动数字技术与各产业深度融合。同时积极对接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加紧推进兴泉铁路、晋同高速等项目前期。 (二)聚焦服务工作,推动市场环境大优化 一是深入推进精准服务。助力企业积极上市,加大上市政策宣讲力度,及时兑现上市扶持政策,通过定期走访、组织培训、举办政企座谈等形式,深挖上市后备企业潜质,鼓励企业立足自身发展改制上市。积极搭建创新平台,筹划好“6.18”中国·海峡创新项目成果交易会,借助平台作用帮助企业“走出去”。二是深化军民融合发展。支持民营优势企业与军工单位加强技术转化合作,加快推动我区军民融合企业建设发展。三是做好对口援助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牵头部署落实区级对口支援服务工作。四是深化营商环境改革。联合相关部门,在资源配置、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有效提升同安区营商环境建设,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助力市场主体发展。 (三)聚焦项目策划,推动有效投资再扩大 一是精心谋划项目储备。围绕新政策、新风口,精心策划生成一批高能级、潜力大、投资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加快同安进出岛通道(机场北路-滨海西大道)工程、同安大道(海翔大道-滨海西大道段)工程、双溪大道(同安大道-民安大道)等重大交通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确保优质项目储备充足、良性接续,力争每季度有一批好项目大项目集中开竣工,切实将“规划图”变为“实物量”,做到“开工即入统”。 二是有效拓展投资空间。持续加快征地拆迁和完善“三公”配套,推动同安新城、同翔高新城两个新城提档升级,优化投资载体。推动轨道6号线、新324国道(灌新路-凤南七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坂头立交以东段)等省市重点项目加快建设,确保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计划的前提下,赶超序时进度,提升基础设施。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引进社会资本,推动西湖、城南、城北等片区开发,强化要素保障。 三是精准申报重点项目。认真筹划2023年省市重点项目,针对以往我区责任省市重点项目体量较小的情况,拟将城南片区市政道路、汀溪核心区市政道路打包纳入省市重点,并积极协调责任部门将投资较大的华诚(三期)、新盛洲增资扩产等产业项目,四口圳社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后宅影视孵化基地及综合体等农村集体发展用地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申报。 (四)聚焦项目管理,推动短板弱项新提升 一是把坚持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2023年度新策划区级政府投资项目,要优先保障民生领域,严控、压缩非急需非刚性项目,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同安区2023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印发后,原则上不再新增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各项目责任单位应进一步梳理投资体制,新策划生成项目应通过纳入片区综合开发、PPP、“轨道+TOD”、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等方式,多渠道保障项目建设资金。在市政方面,建议策划生成同安区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通过引入社会资本,保障急需上马的市政工程资金并进一步减轻区级财政压力。在教育方面,建议项目建设重点由保障学位供给转向高质量发展,减缓新建学校速度,着力在个性化、均衡化和优质化上下功夫,进一步实现“上好学”目标,打造现代化教育强区。 二是进一步统筹和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我局拟召集各相关单位进行研讨交流,针对两项机制的目标定位、运行现状和存在问题征集意见,并围绕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提质、提速、提效”目标,以规范化、无纸化、简易高效化为重点,修订完善两项机制。 三是梳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事项。理清企业投资分布式光伏设施建设全流程监管工作机制,制定内部工作流程,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组建我局企业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执法力量。建议由国网同安中心牵头,加强资源规划分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应急局、城市管理局、属地镇(街)等单位对企业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和竣工联合验收工作。 (五)聚焦粮食安全,推动物资储备有保障 一是继续严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做好2022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网点的建设,优化粮食应急供应点、粮食应急加工企业的总体布局,加强对各粮食应急单位巡察监督,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和稳价保量供应。二是持续做好生活类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应对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等特殊情况时,强化责任担当、保持清醒头脑,做好提前研判工作,确保生活类救灾物资保障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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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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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3年收入预算为1,621.5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94.61万元,增长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491.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1.5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3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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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3年支出预算为1,621.5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94.61万元,增长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95.5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17.75万元,公用支出77.75万元; 2.项目支出796.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130.00万元。 (三)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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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1.5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94.61万元,增长6%,主要是由于增加对口帮扶资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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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07.1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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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53.0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执法、安全、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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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101.0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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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65.0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上市奖励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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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84.0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和遗属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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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8.1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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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8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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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34.19万元。主要用于死亡人员抚恤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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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8.0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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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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