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2-05-02-2023-021
- 备注/文号:同发投〔2023〕2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1
关于下达2023年第十一批区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3-05-19 09:50
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区级政府性基建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同意下达2023年第十一批区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批计划共下达项目6个。
2.为简化项目审批手续,列入本计划的项目不再报批项目建议书。
3.请各业主单位在本计划下达后立即启动可研(或方案设计)及各专项报告编制,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项目报建、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方案设计)编制时限不超过35天(不含咨询单位采购或设计单位招标时间),涉及重大、特大项目或压覆矿产资源项目的可适当延长。可研编制完成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报我局审批。
4.请区审批管理局协调各相关审批部门,支持协助并指导业主单位尽快开展各项审批前期准备工作。
5.请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同步开展涉及规划、用地等前期准备工作。
6.本批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除附表中特别注明外,均为区级或市、区财政统筹安排。
附件:2023年第十一批区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汇总表
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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