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2-05-02-2023-030
- 备注/文号:同发投〔2023〕3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04
关于下达同安区2023年第二批前期工作经费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3-08-04 16:33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同意下达区2023年第二批前期工作经费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下达的前期基建项目
本批计划共下达前期项目28个,下达区级前期投资计划1166.0752万元。
二、严格执行年度投资计划管理制度
1.凡属区级前期工作经费,必须严格按《厦门市同安区区级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同发投〔2021〕51号)执行。
2.所有项目应及时向区发改局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以便及时协调解决。
附件:同安区2023年第二批前期工作经费计划汇总表
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3年8月4日
(同安区财政局备查文号:同财备〔2023〕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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