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2-05-02-2025-023
    • 备注/文号:同发投〔2025〕2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1
    关于下达2025年第九批区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5-04-18 16:14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同意下达2025年第九批区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批共下达前期工作计划项目5个。

      2.为简化项目审批手续,列入本计划的项目不再报批项目建议书。

      3.请各项目责任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业主单位,在本计划下达后立即启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方案设计)及各专项报告编制,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项目报建、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方案设计)编制时限不超过35个工作日(不含咨询单位采购或设计单位招标时间),涉及重大、特大项目的可适当延长。

      4.“可研”报告(或方案设计)编制过程中,项目责任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指导和督促,“可研”报告(或方案设计)编制完成后,应报项目责任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同意。

      5.请区数据管理局协调各相关审批部门,支持协助并指导业主单位尽快开展各项审批前期准备工作。

      6.请市资源规划局同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及项目所在镇街同步开展涉及规划、用地、土地勘测定界、土地房屋征收等前期准备工作。

      7.本批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除附表中特别注明外,均为区级或市、区财政统筹安排。

      8.前期工作计划下达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信息与“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不一致的,以前期工作计划下达内容为准。

      9.根据市多规办《关于印发实行项目策划生成阶段“双清单”工作机制的通知》(厦多规办〔2020〕5号)要求,请各项目业主单位自行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查阅项目涉及的“双清单”事项和容缺并行事项及完成时限,并在规定时限内补齐容缺并行事项相关材料。

      附件:2025年第九批区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汇总表

      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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