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2-01-01-2025-001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03
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价格宏观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预期目标、政策建议;衔接国家、省、市发展规划,牵头组织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承担统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市、区经济形势,跟踪和预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责;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配合做好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
(四)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安排政府投资建设资金计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拟订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项目储备库的建立、维护、管理;统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统筹协调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和后评价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按照国家、省、市部署,协调推进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厦漳泉都市区、闽粤赣十三市等区域协调发展工作和“一带一路”建设工作。负责牵头推进全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参与岛内外一体化、新城片区建设工作。
(六)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相关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配合做好全区总部经济有关工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项目成果转化、创新创业工作。牵头拟订交通运输、能源保障总体规划,协调综合运输、能源保障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七)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研究提出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的战略、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有关工作,推动绿色发展;协助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发展、环境保护与修复、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重大问题和项目建设。
(八)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拟订教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民政、体育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参与研究医疗资源市场配置相关政策,统筹推进健康产业协调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组织实施有关价格和收费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区有关部门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开展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预报,负责落实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区级政府定价项目和收费项目管理,编制定价计划,依法开展价格成本监审(成本调查),组织价格听证等定价程序,组织收费情况报告和收费评估工作,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负责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工作;负责涉纪、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管理;负责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监督管理;落实上级部署的平价商店管理、建设工作。
(十)牵头负责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拟定提请区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审议的国防动员领域重大事项建议,协调推进审议事项落实,承担区委军民融合委员会交办的专项工作任务。牵头负责区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主任单位职责,负责国防动员建设管理、规划计划编制、动员准备、组织实施,支前、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等事项,以及经济动员、科技动员、信息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组织支前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职能。牵头负责区国防动员办公室职责,承担国防动员综合协调、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动员准备、潜力资源、新域新质、网信数据、训练演练、组织实施、督导落实和人防建设管理、组织实施等职能,及组织支前和组织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职能,组织协调军地有关部门承担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专业力量建设、战略物资储备、战时转(扩)产、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贯彻国防要求等工作。
(十一)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和物资储备的相关职责。牵头落实辖区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受理辖区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工作、牵头制定辖区粮食应急预案和组织培训演练;负责爱粮节粮宣传工作;负责辖区粮食保供稳价、应急供应网点以及应急加工企业初审推荐工作;配合市发改部门开展城乡居民户粮油收支平衡基础调查。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现设内设机构6个:综合科、投资科、价格与成本调查科、重点项目科、国防动员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参公事业单位1个:重点工程事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2个:信用服务中心(加挂价格认证中心)、项目策划中心(加挂国防动员综合保障中心)。
(一)综合科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效能、信息、政务公开、安全保卫、保密、信访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党务、工青妇、纪律监察、离退休、文明创建和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办公用品、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区节能监督管理,负责电力等行业运行管理,负责陆上长输油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管,依法承担电力节能相关执法等工作;负责牵头推进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投资科
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控的措施和建议;组织拟订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和政策,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计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拟订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项目储备库的建立、维护、管理;负责统筹推进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等区域协调发展工作和“一带一路”建设工作,负责牵头推进全区新型城镇化建设;负责统筹全区产业工作,组织拟订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规划和政策,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相关职责,牵头开展“6.18”项目日常对接活动。
(三)价格与成本调查科
组织实施有关价格和收费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区有关部门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开展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预报,负责落实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区级政府定价项目和收费项目管理,编制定价计划,依法开展价格成本监审(成本调查),组织价格听证等定价程序,组织收费情况报告和收费评估工作,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负责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工作;负责涉纪、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管理;负责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监督管理;落实上级部署的平价商店管理、建设工作。
(四)重点项目科
统筹规划全区建设项目布局,牵头全区项目推进工作,跟踪项目进展情况,负责各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组织、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全区重大重点项目的管理工作,做好省、市重大重点项目的筛选和推荐申报工作,拟订区级重点项目;组织编制分解重大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负责重大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与协调;负责督促检查有关单位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统筹落实上级部署的与重点项目相关联的各项工作。
(五)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和物资储备的相关职责。牵头落实辖区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受理辖区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工作、牵头制定辖区粮食应急预案和组织培训演练;负责爱粮节粮宣传工作;负责辖区粮食保供稳价、应急供应网点以及应急加工企业初审推荐工作;配合市发改部门开展城乡居民户粮油收支平衡基础调查。
(六)国防动员科
牵头负责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拟定提请区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审议的国防动员领域重大事项建议,协调推进审议事项落实,承担区委军民融合委员会交办的专项工作任务。牵头负责区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主任单位职责,负责国防动员建设管理、规划计划编制、动员准备、组织实施,支前、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等事项,以及经济动员、科技动员、信息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组织支前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职能。牵头负责区国防动员办公室职责,承担国防动员综合协调、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动员准备、潜力资源、新域新质、网信数据、训练演练、组织实施、督导落实和人防建设管理、组织实施等职能,及组织支前和组织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职能,组织协调军地有关部门承担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专业力量建设、战略物资储备、战时转(扩)产、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贯彻国防要求等工作。
三、办公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办公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中路1号政府大楼4楼
五、联系方式:0592—7022349
六、负责人姓名:王良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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