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2-01-01-2025-002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1
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价格宏观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预期目标、政策建议;衔接国家、省、市发展规划,牵头组织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承担统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市、区经济形势,跟踪和预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责;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配合做好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
(四)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安排政府投资建设资金计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拟订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项目储备库的建立、维护、管理;统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统筹协调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和后评价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按照国家、省、市部署,协调推进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厦漳泉都市区、闽粤赣十三市等区域协调发展工作和“一带一路”建设工作。负责牵头推进全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参与岛内外一体化、新城片区建设工作。
(六)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相关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配合做好全区总部经济有关工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项目成果转化、创新创业工作。牵头拟订交通运输、能源保障总体规划,协调综合运输、能源保障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七)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研究提出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的战略、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有关工作,推动绿色发展;协助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发展、环境保护与修复、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重大问题和项目建设。
(八)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拟订教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民政、体育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参与研究医疗资源市场配置相关政策,统筹推进健康产业协调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组织实施有关价格和收费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区有关部门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开展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预报,负责落实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区级政府定价项目和收费项目管理,编制定价计划,依法开展价格成本监审(成本调查),组织价格听证等定价程序,组织收费情况报告和收费评估工作,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负责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工作;负责涉纪、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管理;负责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监督管理;落实上级部署的平价商店管理、建设工作。
(十)牵头负责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十一)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粮食与物资储备的相关职责。牵头落实辖区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受理辖区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工作、牵头制定辖区粮食应急预案和组织培训演练;负责爱粮节粮宣传工作;负责辖区粮食保供稳价、应急供应网点以及应急加工企业初审推荐工作;配合市发改部门开展城乡居民户粮油收支平衡基础调查。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现设内设机构6个:综合科、经济运行和改革科、产业发展科、投资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国防动员科,参公事业单位1个:重点工程事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2个:信用服务中心(加挂价格认证中心)、项目策划中心(加挂国防动员综合保障中心)。
(一)综合科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效能、信息、政务公开、安全保卫、保密、信访工作;承担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局预决算编制、政府采购、财务、资产管理;负责督查督办及答复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组织落实局机关综治平安建设、文明创建工作;牵头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对口支援等相关事宜。
(二)经济运行和改革科
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控的措施和建议;组织拟订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工作和“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
(三)产业发展科
负责统筹全区产业工作,组织拟订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规划和政策。牵头开展“6.18”项目日常对接活动。拟定全区总部经济发展思路、规划布局和政策。负责牵头推进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参与有关招商工作。负责牵头推进全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参与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工作。
(四)投资科
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和政策,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计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拟订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项目储备库的建立、维护、管理。统筹规划全区建设项目布局,牵头全区项目推进工作,跟踪项目进展情况,负责各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组织、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牵头全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工作。负责有关矿井安全监管的职责。
负责能源管理相关职责。牵头组织协调煤炭、电力、石油(不含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天然气保障和应急调度等工作。负责全区节能监督管理。负责电力等行业运行管理。负责陆上长输油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管,依法承担电力、节能相关执法等工作。
(五)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粮食与物资储备的相关职责。牵头落实辖区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受理辖区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工作、牵头制定辖区粮食应急预案和组织培训演练;负责爱粮节粮宣传工作;负责辖区粮食保供稳价、应急供应网点以及应急加工企业初审推荐工作。
协助辖区粮食监管部门开展对辖区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引导粮食经营者节约粮食、降低粮食损失损耗;开展辖区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开展辖区政策性国有企业储备粮监管。
会同区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购置区级救灾物资;根据区减灾部门的调拨通知指导代储单位开展物资调运等工作;在区减灾部门指导下,开展区级生活类救灾物资收储、轮换工作;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在规定的范围内公开救灾物资采购、储备、使用、报废等情况,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组织实施有关价格和收费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区有关部门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开展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预报,负责落实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区级政府定价项目和收费项目管理,编制定价计划,依法开展价格成本监审(成本调查),组织价格听证等定价程序,组织收费情况报告和收费评估工作,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负责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工作;负责涉纪、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管理;负责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监督管理;落实上级部署的平价商店管理、建设工作。
(六)国防动员科
三、办公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办公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中路1号政府大楼4楼
五、联系方式:0592—7022349
六、负责人姓名:王良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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