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2-30-01-2025-001
- 备注/文号:同发综〔2025〕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0
关于认定奥瑞金销售(福建)有限公司、溪木源(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2023年度厦门市市级成长型企业的通知
时间:2025-02-05 09:02
奥瑞金销售(福建)有限公司、溪木源(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厦门市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厦发改服务〔2024〕643号)文件有关规定,认定你司为2023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企业。
特此通知。
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2025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