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2-30-01-2025-001
    • 备注/文号:同发综〔2025〕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0
    关于认定奥瑞金销售(福建)有限公司、溪木源(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2023年度厦门市市级成长型企业的通知
    时间:2025-02-05 09:02

    奥瑞金销售(福建)有限公司、溪木源(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厦门市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厦发改服务〔2024〕643号)文件有关规定,认定你司为2023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企业。

      特此通知。

      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2025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