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3-51-01-2023-024
    • 备注/文号:厦同建工〔2023〕2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8
    厦门市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转发关于《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3-05-11 16:56
    质安站、区建筑业协会,各施工、监理、建设(代建)单位:

      现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23〕4号)转发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贯彻落实。试行期间若发现相关问题,请向区建设局建筑业处反映。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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