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3-51-01-2024-034
- 备注/文号:厦同建工〔2024〕2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0
为切实推动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进一步做好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效防治农民工欠薪问题,我局结合日常“双随机”等检查对区管在建项目的建设劳务管理情况及施工企业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实名制考勤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一季度共对69个区管在建项目的劳务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部分问题。具体如下:
(一)实名制系统情况。第一季度,芸溪五期A2商品房项目(T2022P07地块)桩基、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等6个项目存在劳务实名制系统未考勤问题,芸溪五期A2商品房项目(T2022P07地块)桩基、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等8个项目,存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监多次未到岗履职问题。
(二)“双随机”合同履约检查情况。1、实名制落实问题,
火炬同翔通用厂房三期等13个项目存在建筑工人合同登记信息与纸质不符合、进退场状态不一致问题,齐韩扩建厂房项目等5个项目存在备案管理人员及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实名信息未上传至劳务实名制系统问题。2、工程款拨付滞后。同丙路(旧324线至卿朴路)改造工程等3个项目存在工程款付滞后问题。3、分包管控不规范。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空压机制造基地工程项目等18个项目存在分包单位进场审批程序不完善〔分包资质报审未经建设(代建)单位批准等〕问题。4、工程款支付担保问题。同安宝龙城(A3地块)装修装饰工程等3个项目存在提供的工程款支付担保过期问题,民安天下(T2013Y13-G地块)二期工程等2个存在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未足额开具问题。
二、处理意见
结合第一季度实名制系统统计情况及“双随机”检查工作情况,我局向受检项目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1份,对相关施工企业共计53.5分。经研究,决定对实名制考勤等有关情况进行通报(详见附表1、2);对合同履约检查存在问题且整改不到位的6个在建项目进行通报,对其中8家建设(代建)及施工单位各记入信用监管行为(建筑市场类)记录P6或P5档一次(详见附表3)。
被通报项目的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对照相关要求,积极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并积极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切实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各建设、施工、监理、劳务单位应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实名制管理意识,严格按合同规定的实名制管理条款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合同主体责任,做好项目实名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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