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3-51-01-2024-037
    • 备注/文号:厦同建工〔2024〕2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0
    厦门市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厦门尚丰品实业(金属与木制品)生产项目有关问题的通报
    时间:2024-05-24 16:22
     各相关单位:

    我局在检查中发现,厦门尚丰品实业(金属与木制品)生产项目存在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该项目多次违规吊运材料,违反工程安全生产施工相关规定的问题,且被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约谈后,仍拒不改正。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予以通报,并根据《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厦建筑〔2021143号)文件规定,对建设单位厦门尚丰品实业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社会责任)P5档一次、对施工单位福建天映建设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社会责任 )P5档一次、对监理单位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社会责任)P6档一次。

      被通报单位应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反思,认真落实问题整改,切实加强施工安全全过程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同时,其他项目参建单位也应引以为戒,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标准化文明施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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