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3-51-01-2024-052
    • 备注/文号:厦同建工〔2024〕4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14
    厦门市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2023年度企业参与农村自建房及小散工程纳管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9-02 17:13
     各相关单位:

    2023年,辖区企业积极参与农村自建房及小散工程纳管工作,并配合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巡查,取得较好成效。经研究,决定对参与农村自建房及小散工程纳管工作并做出贡献的福建惠东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家企业给予通报,并依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C类)的通知》(厦建筑〔20241号)文件规定,各记入信用监管行为(社会责任)C41次。

    希望上述受报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再立新功,为建设平安同安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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