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3-51-01-2024-069
    • 备注/文号:厦同建工〔2024〕6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3
    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建筑业发展突出企业记入信用评价的通知
    时间:2024-10-23 15:19

    各有关单位:

      为调动企业发掘市场机遇、把握发展机会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增产增收、做大做强,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我局拟对2024年第二季度发展成效突出的建筑业企业进行通报,根据企业产值增长情况记入不同次数C类信用监管行为:

      (一)企业季度产值总量达到5000万元(含)至2亿元(不含)的,增幅达到5%(含)以上的记录C4档次0.25次;增幅达到10%(含)以上的记录C4档次0.5次;增幅达到15%(含)以上的记录C4档次0.75次;增幅达到20%(含)以上的记录C4档次1次。

      (二)企业季度产值总量达到2亿元(含)至6亿元(不含)的,增幅达到5%(含)以上的记录C4档次0.75次;增幅达到10%(含)以上的记录C4档次1次;增幅达到15%(含)以上的记录C4档次1.25次;增幅达到20%(含)以上的记录C4档次1.5次。

      (三)企业季度产值总量达到6亿元以上的,增幅达到5%(含)以上的记录C4档次1.25次;增幅达到10%(含)以上的记录C4档次1.5次;增幅达到15%(含)以上的记录C4档次1.75次;增幅达到20%(含)以上的记录C4档次2次。

      记入C4(建筑市场管理)信用记录系数标准

      产值    (亿元)

      比去年同期增幅

      5%≤—<10%

      10%≤—<15%

      15%≤—<20%

      20%

      0.5≤—<2

      0.25

      0.5

      0.75

      1

      2≤—<6

      0.75

      1

      1.25

      1.5

      6

      1.25

      1.5

      1.75

      2

      特此通知!

      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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