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3-51-01-2024-073
    • 备注/文号:厦同建工〔2024〕6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3
    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对2024年第二季度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企业记入信用评价的通知
    时间:2024-10-23 15:44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建筑业服务保障水平,加快发展机制改革创新,激发市场活力,我局拟对2024年第二季度高质量发展的建筑业企业进行通报,根据企业第二季度产值完成情况记入不同次数C类信用监管行为:

      企业二季度产值累计总量达到5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的,记录C4档次0.25次;二季度产值累计总量达到1亿元(含)至1.5亿元(不含)的,记录C4档次0.5次;二季度产值累计总量达到1.5亿(含)至2亿元(不含)的,记录C4档次0.75次;二季度产值累计总量达到2亿(含)至4亿元(不含)的,记录C4档次1次;二季度产值累计总量达到4亿(含)至6亿元(不含)的,记录C4档次1.25次;二季度产值累计总量达到6亿(含)以上的,记录C4档次1.5次。

      记入C4(建筑市场管理)信用记录系数标准

      产值(亿元)

      记入档次

      0.5≤—<1

      0.25

      1≤—<1.5

      0.5

      1.5≤—<2

      0.75

      2≤—<4

      1

      4≤—<6

      1.25

      6

      1.5

      特此通知!

      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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