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3-51-01-2025-004
    • 备注/文号:厦同建工〔2025〕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5
    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厦门实验中学祥平校区多功能厅建设(装修)工程项目有关问题的通报
    时间:2025-01-20 11:55

    各相关单位:

      我局在检查中发现厦门实验中学祥平校区多功能厅建设(装修)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及时购买安责险,且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多处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对施工单位厦门大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象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并根据《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操作标准(P类,质安部分)》(2024版)(厦住建工〔2024〕43号)文件规定对施工单位厦门大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安全生产管理)P6档一次;对监理单位厦门象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安全生产管理)P6档一次

      被通报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反思,认真落实问题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同时,其他项目参建单位也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施工质量安全全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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