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3-51-01-2025-020
    • 备注/文号:厦同建工〔2025〕1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30
    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30 18:46

    区质安站、区建筑业协会,各施工、监理、建设(代建)单位建:

    “五一”假期将至,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将假期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守安全“红线”,强化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要认真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因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把遏制重特大事故摆在突出位置,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压实参建单位“五方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建设(代建)单位首要责任作用,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举措。

      二、狠抓工作落实,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一是质安站要按照我局印发的《厦门市同安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开展隐患排查,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督促企业围绕事故特点和多发类型,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防范施工破坏燃气管线、保温材料防火和人员集中场所动火作业整治,重点做好防范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伤害、有限空间中毒等事故发生。二是“五一”节期间,施工项目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对项目的检查巡视。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关键人员、关键岗位要在岗履职,认真排查临建设施消防安全、重大危险源等各类生产安全隐患,一经发现,立行立改。

    三、压实各方责任,开展防汛备汛检查。各单位要结合市局印发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厦住建工〔2025〕13号),以及《防台防汛应急处置八条措施》《台风后有序复工复产八项措施》相关工作要求,重点排查低洼地带、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设施等危险源。对于极端天气不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坚决停工撤人。

    四、紧盯安防重点,强化工地消防管理。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国内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局《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厦住建综〔2025〕1号)要求,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质安站要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分开设置情况,特别是仓库、活动板房、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材料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的防火性能,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落实情况;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情况;禁止出现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情况,同时,要鼓励有条件的工地食堂使用电器,不使用燃气,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五、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突响应。一是各部门和单位要提前谋划、主动应对,细化工作安排,完善安全生产、防汛、防火等相关应急预案,强化“五一”假期期间各项应急准备,排查消除隐患,强化值班值守。二是要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应急响应及指挥调度流程,健全抢险救灾机制,全面深入排查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跟踪督促限期整改到位。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配合,根据地灾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及险灾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处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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