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3-51-01-2025-060
- 备注/文号:厦同建工〔2025〕5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7
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厦门电力工程公司同翔网格化服务基地(同业楼三期3#楼4-5层装修工程)项目有关问题的通报
时间:2025-11-26 16:35
各相关单位:
我局在检查中发现,厦门电力工程公司同翔网格化服务基地(同业楼三期3#楼4-5层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在岗人员均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在岗人数2/3,存在合同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1/3以上不履行职责的行为。经研究,决定对施工单位福建亿京衡实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并根据《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操作标准(P类,质安部分)》(2024版)(厦住建工〔2024〕43号)文件规定,对施工单位福建亿京衡实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建筑市场管理)P6档一次。
被通报单位应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反思,认真落实问题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同时,其他项目参建单位也应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施工质量安全全过程管理。
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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