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3-51-01-2025-064
- 备注/文号:厦同建工〔2025〕6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30
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厦门供电公司同安片区抢修服务网格化基地后勤保障用房装修工程项目有关问题的通报
时间:2026-01-04 11:02
各相关单位:
我局在检查中发现,厦门供电公司同安片区抢修服务网格化基地后勤保障用房装修工程项目部施工在岗人员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在岗人数2/3,存在投标或合同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1/3以上不到位或不履行职责的行为。经研究,决定对施工单位福建联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并根据《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操作标准(P类,质安部分)》(2024版)(厦住建工〔2024〕43号)文件规定,对其记录信用监管行为(建筑市场管理)P6档一次。
被通报单位应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反思,认真落实问题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同时,其他项目参建单位也应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施工质量安全全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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