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3-51-01-2026-003
    • 备注/文号:厦同建工〔2026〕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4
    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闽政通安全自查系统有关问题的通报
    时间:2026-01-29 16:10

      各相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检查制度,做好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我局定期开展动态监管评价。项目和企业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系统检查要点认真查找质量安全隐患,逐项检查、填写,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杜绝“走过场”,检查数据作为动态监管评价依据。我局将定期统计通报,对未按要求开展检查或检查“走过场”的项目及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对区管房屋市政在建项目未按规定开展检查的,按规定记录不良行为。

      在近期动态监管评价中发现,存在区管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未落实好企业自查,现将数据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我区区管企业建设单位自查完成率83.82%,监理单位自查完成率98.03%,施工单位自查完成率91.16%,施工项目自查完成率93.19%。仍有存在个别项目和企业管理人员未完成自查工作,详见附件。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通报指出的问题,对照附件名单迅速开展整改,督促相关管理人员限期完成自查打卡工作。

      各单位要以此次自查整改为契机,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安全检查流程,确保自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我局将持续跟踪整改情况,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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