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3-51-01-2026-007
- 备注/文号:厦同建工〔2026〕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06
区质安站、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区建筑业协会,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于防大汛、抗强台、抢大险、救大灾,强化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认真谋划和做好防汛备汛各项准备,及时防范化解群众身边的灾害风险,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台风暴雨灾害的不确定性,有力有序应对台风、暴雨灾害袭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26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厦汛防指〔2026〕1号)和省住建厅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汛备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力度,我局成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汛备汛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开展监督检查。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陈晓龙 区住建和交通局副局长
副组长:徐景常 区质安站站长
蔡水涵 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主任
苏飘逸 区住建和交通局工程科科长
成 员:局工程科、局市政管理科、区质安站、区市政公
用工程建设中心工作人员
(二)设立8个专项行动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8个检查小组,成员从区质安站、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抽调人员组成,根据实际情况可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参与,组织开展区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工地防汛备汛工作。各小组组长名单如下:
第一小组 组长:郑金长
第二小组 组长:黄旭辉
第三小组 组长:邵现在
第四小组 组长:陈国防
第五小组 组长:洪长青
第六小组 组长:叶毅然
第七小组 组长:叶剑锋
第八小组 组长:林建家
联络员:潘斯祈、杨倩
各检查小组要立即组织开展区管项目专项检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汛备汛工作。
二、强化隐患排查
重点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以及正在施工的地下室、基坑支护结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临时设施、简易宿舍、围墙(围挡)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计划。做好截排水、加固基坑支护结构等措施,加强基坑监测和巡查。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对于极端天气不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坚决停工、撤人。
三、强化施工组织
各建设项目配套的排水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严禁擅自改变排水设施结构、设置障碍物等影响出水口排放流速和流量的行为。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涉及顶管、拉管等道路施工及排水管网位置区域,应重点纳入道路空洞探测风险识别范围,开展道路空洞检测工作。强降雨期间,各项目对低洼地段、涵洞等及时采取封闭交通等管控措施,设立警示标志,提醒车辆和行人绕行,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四、强化防汛应对
区质安站、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要督促各项目参建单位加强在建工程度汛、重要基础设施保护等相关预案、方案或计划的编制修订。通过工程监管群和常备应急队伍群,以短信等方式,及时将工作部署和天气动态传达至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组织辖区内相关施工企业建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及时清点储备的各类防汛抢险物资设备,规范存储、更新、管理和日常维护,确保应急时期调得出、用得上。应急响应期间,要第一时间落实指挥调度、抢险救援、安全管控等防范措施,及时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五、强化值班值守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应急抢险队伍,强化物资保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开展救援。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汛情信息,按照市防汛办的统一部署,启动防汛防暴雨洪水应急响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加强应急指导。出现紧急情况,要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并及时报告(我局值班电话7023470、7775006)。即日起,我区住建系统常备应急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备勤状态,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六、加强汛前检查
区质安站要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防汛备汛工作纳入监督机构日常“双随机”检查内容,完善沿街塔吊、基坑、临山临水工棚等危险源台账,将防汛备汛工作作为近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着重检查各参建单位责任落实、隐患排查等防汛备汛情况。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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