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13-03-14
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我局编制的2012年同安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2012年同安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同安区政府网站(www.xmta.gov.cn) 信息公开专栏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同安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0592-7032436),同安区祥平西路祥平里建设大厦504,邮政编码:361100。
一、概述
2012年,本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厦门市人民政府和同安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2012年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237 条,其中主动公开75条,依申请公开162条,不予公开0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同安区政府办《转发市府办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厦同政办[2012]80号)的要求,本局不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健全政府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落实相关的政府信息协调发布、审查和监督保障措施。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子网站下的建设局网站以及建设局政务信息公开栏,主动向社会公开竣工备案、施工许可、安置房建设、私人住危房翻改建和临时占用道路(绿地)申请审批等信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众参与功能,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抓好本局工作人员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加深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历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12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201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要点》、《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报告制度》等;本单位业务类信息,主要内容为行政许可和行政管理类信息、与业务相关的办事指南和资料下载信息、对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的公示类信息;其它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方面,主要包括:建筑业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等方面。其中,2012年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政府信息网站公开75条,主要包含领导分工、职能配置、机构设置8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建筑及物业管理类信息41条,城市管理与市政工程5条,村镇建设与个人建房审批4条,其他业务类信息16条。
(三)主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
1、区政府网站(http://www.xmta.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区档案局和局属城建档案室,提供群众查询的设备和场所;
3、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热线:0592-702347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止到2012年年底本局累计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通过我区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邮件提交的申请有1件,当面提交的申请有0件。在已经答复的1件申请中:“同意公开”1件,“同意部分公开”0件,“其它答复数”(即: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0件,“被否决公开”0件)。其中,2012年度本局无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2年年底本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结果均要求以电子档的形式提供,所以无该项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此外,本单位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初步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与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公开形式单一和内容把握不准等现象仍然存在。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明确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等。同时,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努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2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75 |
312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75 |
312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1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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