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6 09: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社会公布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同安区政府门户网站(www.xmta.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厦门市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祥平里二路46号;邮编:361199;电话:0592-7023470;传真:0592-7559765;电子邮箱:jsyjtj@xmta.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7件,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全文公开,其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69条,政策、规范性类1条,其他类7条。及时准确地在区政府网站公开了机构职能调整、政策法规、工作制度、工作动态、年度报告、人事任免等相关工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38条依申请公开信息,由上一年度结转办理1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其中:予以公开13件,部分公开4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9件,告知补正办结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共收到3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情况,经审结,均维持原答复结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的要求,依法准确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增强建设和交通领域相关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

    二是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和相关要求,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发布的审查校对,对拟公开的信息规范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内容发布无误,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处置、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过程,及时回应群众诉求。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8项,较2022年增加22项,上年结转继续办理1项,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已办理完毕37项,均按要求进行答复,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项。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同安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无自建网站。同时丰富政务公开形式,依托公众号“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发布推文394条,主动宣传我局职能相关的工作部署、民生项目等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加强信息梳理,加强与各科室、单位的信息沟通,落实每月报送制度,及时梳理出待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实行三审三校,不断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管理。

    (五)落实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建立信息报送、发布工作机制,明确所有需要通过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填写《保密审查网络公开登记表》,按照审批程序严格信息发布工作,稳步提升信息发布工作质效。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对各党(总)支部全面从严治党检查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监督评议和检查工作。2023年度未收到群众不满意的情况,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不到位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0

    0

    0

    0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0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7

    0

    0

    0

    0

    0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0

    2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规范性上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有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日常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在2024年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上述问题自查自纠,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政策精神。持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我局职能,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总结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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