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3-52-01-2023-005
- 备注/文号:同工信〔2023〕1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6
各企业:
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要求,为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治质量,现将区安委办归纳梳理出来的近期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出的主要共性问题和隐患通报给你们,请各企业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同时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安全基础管理方面
(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及制度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
1.企业责任体系建设不完善。有的企业人员管理职责未根据法规变化情况及时修订,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事项情况;有的企业未建立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甚至未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的企业将安委会议事协调机构代替安全监管机构,造成责任虚化。
2.制度建设与管理实际脱节.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部门与企业实际部门设置不完全相符。有的企业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与工作实际开展情况不符,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未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情况或企业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安全管理制度未根据企业实际编制,有些制度与企业生产实际无关。
3.作业现场管理还存在不规范问题。部分企业未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要求佩戴使用等情况,如有的项目施工现场,现场施工人员涂油漆未佩戴防毒口罩;有的企业安全风险意识不足,作业现场防范措施不到位,如施工现场梯子无防滑措施。
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滞后。有的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内业台账比较混乱,如隐患排查台账无整改人、验收人签名,无整改时限及图片说明。
(二)部分企业安全培训教育管理流于形式,培训内容和范围不全面。主要体现为:
1.部分企业安全培训内容与企业生产实际不相符,有的企业针对特殊作业的安全培训,试卷考试内容针对性不强。
2.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中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未将全员纳入,未包含对所有岗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
3.有的企业未如实记录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存在培训人员没有签到信息和考核成绩档案,安全培训内容记录过于简单,如对培训的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内容,无关于操作规程的记录。
二、设施设备安全方面
(一)设施设备安全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现象仍然存在。主要表现为:
1.防爆区域使用非防爆电器或防爆等级达不到要求,如氨压缩机房里配电盘不防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区用电设施不防爆。
2.有企业存在较大风险的车间操作平台未按要求设置接地线。
3.有的企业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未定期进行检测。
4.有的企业危废暂存间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
(二)部分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
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或混放,危险化学品储存种类与验收报告不一致,现场无名称标识,安全警示标示不明显。
(三)电气安全管理还有不规范。主要体现为:
1.部分企业用电线路比较杂乱,临时线路未进行套管保护,用电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
2.有的企业涉及可燃介质的管道法兰跨接不全,车间内部分接地线脱落。
三、消防安全方面
(一)部分企业应急器材管理不到位。主要体现为:
1.消防器材摆放不规范、不科学,影响应急状态下正常使用。
2.消防救援器材维护保养不全,缺少部分应急器材的维护和保养记录,如有的企业空气呼吸器没有相应的维护和保养记录。
3.现场抽查部分操作人员使用空气呼吸器,部分职工不能现场熟练进行操作。
(二)部分企业消防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主要体现为:
1.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缺失。
2.灭火器、泡沫液未建立更换记录。
3.应急逃生通道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标志不科学。
4.消控室值班人员配备不足、值班记录不完整。
四、应急救援方面
应急救援预案管理不到位,存在预案内容不全、修订不及时、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主要表现为:
1.应急救援预案对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风险隐患分析不够准确,应对处置措施不科学。
2.主要负责人等应急指挥人员发生变化后,应急救援预案未及时修订、备案。
3.应急演练结束后没有及时进行评估总结,对预案进行调整完善。
五、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方面
部分企业仍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主要表现为:
1.个别企业仍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现象。如电焊作业仍有的工人焊工证过期之后仍然上岗作业。
2.部分企业特种作业监护人员职责落实不到位,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没有很好落实,缺乏作业现场监护。
3.部分企业对作业风险辨识分析不到位,甚至缺少风险辨识分析,安全控制措施不到位。
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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