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11-03-14
    厦门市同安区经济贸易发展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14 14:5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厦门市同安区经济贸易发展局门户网站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通过厦门市同安区经济贸易发展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厦门市同安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1号(行政中心),邮编:361100电话:0592-7022953,电子信箱:tajmj@xmta.gov.cn)。

      一、概述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我局每月均编制《收入支出表》,通过局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2010年我局无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我局行政审批做到全程公开,公众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我局门户网站、区审批服务中心以及我局审批窗口、业务科室等进行查询。

      (三)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区政府办要求,今年我局对网站栏目进行调整,在首页增设政策法规栏目,今年共发布国家、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有关省直单位及市、区相关政策及解读类信息1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局机关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区经贸局门户网站成为经贸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形式。在门户网站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行政职权目录及行政权力运行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箱等。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发布管理系统后台管理,及时发布机关工作动态和最新政策法规等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我区相关经贸工作。同时,我局投入大量精力对门户网站进行全新改版,丰富主页信息,在首页设置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网上办事、公众参与、经贸信息、企业风采、政策法规、下载中心、通知公告等栏目,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可读性和网站的实用性。此次改版突出了网站的信息公开、交流互动、办事服务三大功能,增加场景式服务,强化网上咨询、在线访谈、网上调查等,使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部门最新政策以及办理相关业务。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日常工作日程,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是加强制度保障。2010年年初我局制定了《同安区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内容包括: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公开时限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举报调查制度、信息协调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救济制度、保障制度等12项专项工作制度。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化、制度化,并确保工作的及时、有序、优质、高效、顺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0年区经贸局共产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分以下几类:一是机构职能、人事任免等,共1条;二是政策、规范文件类,共5条;三是规划计划类5条;四是行政许可类36条;五是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0条;六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9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除了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定期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外,我们还根据信息的类型、性质和不同人群的关注度,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有的编发《同安经贸信息》、《招商快讯》、《同安区企业服务中心简报》,有的编辑成新闻信息在网站新闻动态、专题专栏中刊登,并报送主流媒体刊载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等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事项,也未收取过任何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和困难

      目前,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均为兼职人员,在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还不够透彻,对涉及本部门的有关信息是否属于公开范围,把握不准。通过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等方式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公文类以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还不够及时、公开面还不够广泛。

      (二)改进措施

      组织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安区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同安区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教育培训,自觉通过电脑网络学习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快捷。

      五、政府信息公开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0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176

      371

      其中:1.网站公开

      条

      176

      317

      2.政府公报公开

      条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条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0

      2.传真申请数

      条

      0

      0

      3.电子邮箱申请数

      条

      0

      0

      4.网上申请数

      条

      0

      0

      5.信函申请数

      条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条

      0

      0

      行政复议数

      件

      0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0

      行政申诉数

      件

      0

      0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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