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0 15:4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落实党风廉政、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工作来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公开内容,保障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已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mta.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可提供下载,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科(通信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里71号三楼301室,邮编:361100,电话:0592-7311019,电子邮箱:gxj@xmta.gov.cn)。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通过厦门市同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主要包括政策文件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其他应主动公开类等3个类别。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要求,也未收取过任何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有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二是严格内容发布审核机制,进一步明确规范专栏内容范围、信息发布格式,确保发布到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准确、权威、及时、高效、便民。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厦门市同安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在局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化公开、在局综合科提供咨询、查阅三种公开类型。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网站等传统公共载体及微信新媒体平台,通过文字、图表、音视频等形式发布我区工业发展、项目建设、商贸发展等各类公开信息,全面反映和宣传我区的经济发展情况。

      (五)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工作考核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定并定期对政府信息工作进行考核,具体日常工作由综合科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完善社会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1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还存在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拓展等问题。今后,我局将按照国家、省、市、区的政务公开工作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开拓思维,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类型。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便捷的信息服务。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手段;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不断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公开工作流程等相关规章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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