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6 10: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由我局综合科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mta.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可提供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科(通信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里71号三楼301室,邮编:361100,电话:0592-7311019,电子邮箱:gxj@xmta.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通过厦门市同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主要包括政策文件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其他应主动公开类等3个类别。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通过网络收到2件公开申请,我局依据申请公开要求,按时按要求给予申请人公开答复,并出具答复文书供申请人查看。2022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开展自查,增强日常检测,落实问题整改,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规范工作,健全平台,我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并分阶段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为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采用接待来访、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发放宣传手册和资料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大大加强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通过对信息发布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等多项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中无违反有关规定情况,2022年未发现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但是还存在公开信息还不够全面,基础性政府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有待进一步提质增效,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等问题。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改进。一是加强重点政务信息和基础性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各类规划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探索创新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解读方式。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垫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显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管理。做好平台的安全维护,确保网站、微信公众号安全稳定运行;做好对发布信息的质量和安全审查,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安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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