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4-01-01-2025-003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3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的教育改革和发展。
(二)研究拟订全区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提出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建议,并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项实施工作。
(四)负责全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以及民办教育等工作;在政策框架下统筹制定并落实本区中职、中小学招生计划;依法加强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不含党校、干校,下同)的检查和评估,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五)负责提出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管理和使用区财政下达的教育经费;负责和指导全区学校布局调整、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后勤基建和教育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育经费和预算外收入的审计和监督工作。
(六)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核准;指导职称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我市制定的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
(七)承担全区高考、中考、会考、学业水平考试、成人高考等教育招生考试的报名、组织和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八)承担全区学生资助组织管理工作,管理和监督社会助学。
(九)规划、协调全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管理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文化艺术、科技、心理健康及社会实践等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测评工作。
(十)提出教育科研工作规划的建议,统筹指导教育科研工作。
(十一)综合管理教育系统治安、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单位)的校园治安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配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综合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按权限办理合作办学和社会力量办学有关手续的审核、申报等工作。
(十三)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十四)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拟订。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两个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共享福建省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教育系统有关党务、政务和事务性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法制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区学校布局调整、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后勤基建和教育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工作。
郑国清(负责人) 联系电话:0592-7022921
(二)德育保卫科
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德育工作;负责指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负责指导中小学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与心理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科技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社会实践等工作;承担全区学生资助组织管理工作,管理和监督社会助学;负责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周婷(科长) 联系电话:0592-7315697
(三)组织人事科
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学校党的建设的方针、政策并检查落实情况;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 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教育系统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核准; 指导职称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指导教师的师德教育、 继续教育等工作;贯彻落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
李琳(负责人) 联系电话:0592-7313282
(四)教育科
负责综合管理全区普通中等教育、初等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以及继续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负责全区民办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承担全区各类教育招生组织管理工作;统筹指导教育科研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社会各行业的语言文字工作。
李浅(负责人) 联系电话:0592-7022535
三、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间 10月1日-5月31日 8:00-12:00,14:30-17:30;夏令时间 6月1日-9月30日 8:00-12:00,15:00-18:00)
四、办公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南门里39号
五、联系方式:电话:7022921 传真:7315157
六、负责人信息:
史晓钧(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区教育局局长):主持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和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全面工作。
张志愿(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区教育局副局长):负责教育教学、社会办学、干部人事、机关党支部、机关离退休党支部工作。分管教育科、组织人事科(干部人事工作),联系教育学会、教师进修学校、离退休教育工作者协会。
李志川(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区教育局副局长、教育系统工会主席):负责德育、综治安全、双拥工作。分管德育保卫科、教育系统工会。联系教育关工委、教育团工委、教育系统妇联。
蔡秋娟(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负责党建、宣传(含意识形态)、纪检、统战、教育合作交流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干部人事工作除外)。
陈茜莹(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负责综合协调、财务、教育信息化、教育装备等工作。分管综合科(基建除外),联系厦门市银城教育基金会、同安教育事业促进会。
林青护(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区教育督导评估与事务中心主任):主持教育督导评估与事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基建、招生考试、学生资助、督导评估等工作,分管综合科(基建工作)。
吴志强(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师进修学校书记、校长)。主持教师进修学校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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