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4-30-01-2023-010
- 备注/文号:同教〔2023〕22号
- 发布机构:同安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16
关于下达2023年春季民办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及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和免课本费、簿籍费补助的通知
时间:2023-03-16 16:15
厦门华兴实验学校: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补助标准的通知》(厦府办〔2016〕125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厦府〔2016〕21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鼓励和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6号)和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现下达2023年春季民办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和免课本费、簿籍费补助49.536万元,其中未经统筹免除学杂费补助40.68万元、免课本费、簿籍费补助8.856万元(详见附件),指标从 “民办校进城务工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补助”列支,款列“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科目。
招收经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民办学校在接受政府分级补助后,一律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
接文后,请及时到区教育局办理拨款手续,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023年春季民办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及免除学杂费和免课本费、簿籍费补助资金汇总表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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