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4-30-01-2025-022
    • 备注/文号:同教办〔2025〕44号
    • 发布机构:同安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25
    关于开展同安区第二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1-25 15:55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促进同安区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总结新时代我区基础教育教学工作取得的经验与成果,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进我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培育。经区教育局同意,由同安区教师进修学校开展同安区第二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同安区第二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范围包括基础教育各阶段、各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凡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教研部门,均可申报本届区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申报的教学成果应反映我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过程、显著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实现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重大成果,内容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中小学教材暂不列入本届评审范围。

      成果须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主题,并能相互支撑渗透,主要形式为实施方案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要求

      1.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呈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时代精神,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素质教育核心理念,在教育教学理论发展、改革实践上取得实质突破,实践性和创新性强。

      2.必须围绕解决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未来挑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改革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2年以上的学校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区级特等奖的成果必须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

      3.教学成果具有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在全国、全省、全市或区域内产生广泛影响,并持续深入研究实践,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曾获得推荐省级及以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管获奖与否,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如无特别重大突破,不得再次申报。曾获得市级奖励的项目,不再重复授区级奖。申报时必须如实说明,如未说明,经评审发现, 一票否决,不予评审。

      (二)申报主体要求

      1.成果申报单位,应为派员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提供主要物质技术条件保障和专业支持。

      2.成果申报个人,应为主持和直接参与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并仍活跃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仅从事组织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作为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3.成果由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请。个人联合申请的,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员不得超过6人;单位联合申请的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3个。联合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应综合项目研究参与度、取得成果的贡献度依次排序,排序结果须经联合申请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三、推荐名额及申报程序

      (一)推荐名额分配

      同安区第二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奖次。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各校报送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若超额推荐,推荐单位的所有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

      申请奖项的单位或个人根据申报通知,向校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校级管理部门组织择优报送同安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科室。

      四、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

      1.《同安区第二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一校1份);

      2.《同安区第二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3.教学成果的综合报告。

      以上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以校为单位交至同安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科室。

      电子材料:

      1.《同安区第二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

      2.《同安区第二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3.教学成果的综合报告;

      4.反映项目实施效果的证明材料;

      5.与教学成果相关的其他支撑材料。

      以上第1项材料用(OA系统电子邮件)发送至:同安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科室/陈小乔老师

      2-5项材料刻录电子版光盘,一式3份(电子光盘须标注单位、姓名及项目名称,每项成果电子材料大小不得超过 200M,除视频文件外所有电子文档均须为 PDF 格式)。

      所有推荐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联系人:胡艳霞 联系电话 18965128289;陈小乔 联系电话13656013501

      材料提交时间: 2026年1月28日17: 00之前(含电子稿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

      五、其他说明

      本次评审,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评审,择优立项为同安区第二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由我区组织专家进行指导,并作为推荐参加下一届厦门市教育教学成果奖储备项目。

      附件:1.同安区第二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同安区第二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表说明

         3.同安区第二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4.同安区第二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清单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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