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同安区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03 09:44

      2019年同安区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终及时梳理盘点,全面总结年度工作,形成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http://www.xmta.gov.cn/zc/zfxxgkzl/bmzfxxgk/jyj/zfxxgk/zfxxgknb/202001/t20200114_518212.htm)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南门里39号,邮编:361100,电话:0592-7022921,电子邮箱:taqjy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准则,以服务教育、方便群众为宗旨,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同安区教育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区教育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配备兼职人员2人,落实工作责任制。突出预防为主、落实责任,突出加强监管,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展与成效。

      2.不断加强业务学习。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我局不断增加和完善设施设备,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会议及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3.继续丰富公开内容。为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认真制订了《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要求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按照要求,规范拟办、报送文件。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同安区教育信息公开网http://www.xmta.gov.cn/zc/zfxxgkzl/bmzfxxgk/jyj/zfxxgk/zfxxgkml/index_6.htm)。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开设“教育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招生考试、教师资格认定、困难学生资助、经费投入和使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发展规划等模块,发布例如《关于印发厦门市同安区2019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厦门市同安区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同安区2019届小学毕业考试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同安区2019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重大招生就学政策,方便群众办事,增进公众对政府机关教育工作的了解与理解。

      2019年度,本局共主动公开政府文件67件;我局还通过教育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245条;其全文电子化达100%。主动公开的信息中,类别包括教育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规章制度、办事指南;工作计划与总结;教育重大建设项目情况、规范教育收费;招聘、招考、招生情况;政务公开情况、公共安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各项教育工作检查、动态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教育局网站开辟专栏,直接链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服务。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已及时办结。

      4.创新信息公开方式。为提高信息公开的效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教育信息服务,了解政府教育信息,阅览教育工作动态,区教育局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除了在建立网站进行网上公开外,还通过不同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如积极利用区政府政务公开栏、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平台(同安校安)、同安教育企业微信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招生政策、教师职务评聘、重大采购项目、工程建设招标等重要信息,及时通报我区教育工作动态,受到广大人民群众及教师的好评。

      5.扩宽信息来源渠道。今年来,我局积极发动各校园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教育信息化的不断发展,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的兴起,教育领域的信息公开也越来越便捷和多样化。多样的渠道,不仅扩宽了信息传播的速度,也为更多基层学校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让更多学校的重要信息得以公开公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多样性和互动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133(全年受理数量)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64236.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离《条例》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例如:政务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还需进一步多元互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网上办事服务有待进一步升级完善等。

      2.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着力健全政府机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全面推进教育系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的各项功能,加大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我市的教育工作,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1)进一步完善制度标准。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新任务、新标准、新要求,健全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制度,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2)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公众需求,重点公开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重点事项,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提高机关全体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意识,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使得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全面。

      (4)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和维护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及时,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同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