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0 15:38

      2021年同安区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终及时梳理盘点,全面总结年度工作,形成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http://http://www.xmta.gov.cn/)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南门里39号,邮编:361100,电话:0592-7022921,电子邮箱: jyj@xmta.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同安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条例》精神及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同安区教育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制”,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落实。突出预防为主、落实责任,突出加强监管,切实做好政务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主动公开

      2021年,同安区教育局共主动公开政府文件62件;在政府网站公开其他信息239条;我局还通过教育局网站主动进行信息公开71条,在“同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28条。

      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区政府开设“教育信息”专栏,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在学生入学、教师招聘、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双减”等方面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发布《关于印发同安区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方便群众办事,增进公众对政府机关教育工作的了解与理解。

      (三)加强依申请公开

      根据《同安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公文公开源头管理,制定了公文制发管理制度,区教育局各科室在公文制发前需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评估,符合《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公文主动公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落实保密审查规定,凡是属于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都由责任科室按照秘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根据《条例》要求,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保障公开运行,安排专人负责政府官方网站的维护,定期上传和更新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与准确性。依托“同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教育信息。

      (六)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定期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学习新修订的《条例》条文,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设立信箱和举报电话对本单位信息公开进行工作监督,2021年度未收到群众不满意的情况,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不到位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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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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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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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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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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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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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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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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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同安区教育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加大力度, 使信息公开工作走向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公开渠道较少,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畅通公开渠道,完善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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