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2 15:17

      2023年同安区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终及时梳理盘点,全面总结年度工作,形成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http://www.xmta.gov.cn/)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南门里39号,邮编:361100,电话:0592-7022921,电子邮箱: jyj@xmta.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同安区教育局贯彻落实新《条例》精神和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主动公开

      2023年,同安区教育局共主动公开政府文件52件;在政府网站公开其他信息179条;我局还通过教育局网站主动进行信息公开57条,在“同安教育”和“同安智慧教育”微信公众号分别发布信息423条和342条。

      (二)加强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及格式,严格按时限、程序和相关工作要求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本年度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信息源头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常态化开展网络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配合区政府做好网站建设,设立“教育信息”专栏,指定专人进行定期更新维护,同时,重视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利用“同安教育”和“同安智慧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教育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定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条例》条文,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上级工作考核评估和社会监督评议,2023年度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594.36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个别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下一步,我局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考核指标及《同安区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容,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二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