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同安区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终及时梳理盘点,全面总结年度工作,形成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http://www.xmta.gov.cn/)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南门里39号,邮编:361100,电话:0592-7022921,电子邮箱:jyj@xmta.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
(一)加强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文件48件;在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教育信息,通过教育局网站主动进行信息公开27条,在“同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28条。及时发布《关于印发厦门市同安区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方便群众办事,增进公众对政府机关教育工作的了解。
(二)加强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信息来源关、质量关,保证信息公开的规范、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安排专人维护,及时更新信息,同时,依托“同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类教育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设立信箱和举报电话,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2024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个别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网站巡查,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提高信息更新时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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