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6-05-03-2025-002
    • 发布机构:同安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0
    2025年厦门市同安区民政事务中心预算说明
    时间:2025-04-22 11:32

      2025年度厦门市同安区民政事务中心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协助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家庭认定、残疾人“两项补贴”,以及协同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涉及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查询与核对等工作;

      2.协助做好慈善事业及物资捐赠与接收工作;

      3.协助做好老区基点村扶建、“五老”人员及其遗偶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4.协助做好区划调整、勘界、地名管理、楼门牌设置等工作;

      5.协助做好殡葬管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婚姻登记等工作;协助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等工作;

      6.协助做好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工作,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会组织党建、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管理、老龄与养老服务等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事务中心无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人员编制数12人,实有在职人数12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厦门市同安区民政事务中心主要任务是:在民政局领导下,认真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理念,切实履行民政职责,聚焦服务对象需求,补齐民生短板,持续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围绕上述任务,协助民政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社会救助与未成年人保护领域

      一是持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夯实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基础,积极认定特困、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其他困难人员六类困难对象,困难对象总数不低于5000人,完成市对区绩效指标任务;建设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工作阵地,开展“暖心宅急送”项目,编制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持续实施“多险合一”项目,探索建立“动态监测、需求评估、资源匹配、精准服务、监管有力”的“全周期”社会救助服务模式。二是持续做好未成年保护工作。推动区级未成年保护中心实体化运作,指导以镇(街)未保站为阵地,夯实未保站法治副站长工作职责,推动民政、公安、司法、教育等部门形成合力,增强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作用,及时化解未成年人领域风险隐患,落实困境儿童定期随访制度,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评估、定期走访机制,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培育扶持一批儿童关爱服务类社会组织和专业队伍,推动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专业化。三是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推广“银城微心愿”圆梦行动经验做法,积极发挥慈善资源第三次分配作用,每个镇(街)试点推进一个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村(社区)慈善基金,推动社区慈善基金服务民生大局、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二)养老服务与社会福利领域

      一是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覆盖面。深入实施《同安区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加大力度补齐养老服务短板。督促五显地块养老机构建设进度,确保2026年底完成项目建设。推进长者食堂和助餐点建设,推进邻安康长者守护建设项目,为我区特殊困难老人安装应急智能监测设备,解决独居老人安全防护实际困难。二是持续推动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快建设街道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督促新美街道,美林街道加快街道级照料中心建设,力争2025年底前投入运营,实现我区镇街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三是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农村幸福院行业监管力度,督促指导镇(街)、村(居)压实责任,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推动农村幸福院改造提升,打造我区农村幸福院品牌,落实助餐点用餐服务保障。四是强化家庭养老支持。完善家庭养老床位运营工作,提升居家护理照护能力。开展护理员技能培训竞赛,加强护理员队伍建设,逐步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三)其他专项社会事务领域

      一是提升地名文化保护服务水平。严格遵循“相对稳定、规范有序、彰显文化、方便群众、易找好记”的要求,分批次完成500多条城中村道路命名工作,标记完成全区道路命名“一张网”地图,夯实地名命名工作基础。加强行政区划与行政界限、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开展同安-南安、同安-安溪、集美-同安3条区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实现界线信息常态化更新。创新开展海峡两岸同源地名文化活动,加深两岸同名村在宗亲血脉、文化传承、民间信仰等方面的联系,促进两岸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二是进一步深化婚俗改革。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引导群众梳理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积极推动“山盟海誓”婚姻登记移风易俗工作,结合情人节、七夕等特殊节日,为新人开展集体颁证活动,满足不同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婚姻登记需求。三是加强殡葬管理移风易俗力度。联动各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依托属地镇街、村居强化三沿六区的监督检查;加强辖区殡仪服务机构日常检查指导,持续开展殡葬服务水平提升培训,优化服务流程,确保殡仪领域收费规范透明;加大文明祭扫移风易俗宣传力度,推动形成便民惠民的殡葬服务网络;积极推动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普惠化,配合市民政局推进区殡仪服务中心与福泽园殡仪馆有限公司遗体接运业务整合,力争于2025年底前实现全市遗体接运统一管理。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同安区民政事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为495.7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5.02万元,下降4.8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95.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5.7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同安区民政事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为495.7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5.02万元,下降4.8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5.7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51.89万元,公用支出43.88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同安区民政事务中心2025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5.7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5.02万元,下降4.80%,主要是由于调出一人减少支出以及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支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393.5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障机构运行费用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3.4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和生活补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6.6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3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5.7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8.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是政府性基金为上级下拨的彩票公益金,区级无政府性基金。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事务中心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其中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上年支出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持平,实际公务接待无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 单位不能购置公务用车以及车改,单位无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

      2025年厦门市同安区民政事务中心的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95.7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5.02万元,下降4.8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厦门市同安区民政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厦门市同安区民政事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事务中心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无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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