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6-05-02-2022-010
- 备注/文号:厦同民〔2022〕41号
- 发布机构:同安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12
各相关镇(街):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编号:厦财社指〔2022〕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4万元(详见附件1)。
一、落实资金直达基层要求。此次下达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不列基数,款列“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指标通过“中央直达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下达,列入区对镇上下级财政体制结算。此次下达资金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过程监测,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你单位应根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要求,及时将指标信息、支付信息和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发放信息导入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面清晰、流向明确。
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预算司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2021〕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精确使用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强化资金监控,同时要加强专项经费管理,专款专用,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监控工作。请各镇(街)接文后,于一周内完成项目库追加录入,项目名称统一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城市低保)”。
三、建立直达资金定期报告制度。各镇(街)应落实直达资金定期报告制度,按月汇总本单位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并将相关佐证资料(含原始凭证复印件)于每月4日前报送区财政局。
附件:1.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救助补助资金明细表
2.区对镇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表
(业务联系人:小朱 联系电话:7108980)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2年7月12日
同财备〔2022〕195号
附件1
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救助补助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款列“2081901城市最低 生活保障金支出” |
现下达 |
|
大同街道 |
18 |
祥平街道 |
11 |
祥和街道 |
7 |
新美街道 |
6 |
西柯街道 |
13 |
美林街道 |
13 |
洪塘镇 |
6 |
合计 |
74 |
附件2
区对镇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区对镇专项转移支付 |
|||||||||
资金情况 |
74万元 |
|||||||||
年度总体目标 |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的通知》(厦府办规〔2020〕10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通知》(厦府办规〔2020〕11号)和《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厦民规〔2022〕2号),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
|||||||||
绩效指标 |
二级项目名称 |
指标类别 |
具体指标 |
大同街道 |
祥平街道 |
祥和街道 |
新美街道 |
西柯街道 |
美林街道 |
洪塘镇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对镇转移支付) |
产出指标1 |
低保对象人数 |
应保尽保 |
应保尽保 |
应保尽保 |
应保尽保 |
应保尽保 |
应保尽保 |
应保尽保 |
|
产出指标2 |
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率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
效益指标1 |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
有力保障 |
有力保障 |
有力保障 |
有力保障 |
有力保障 |
有力保障 |
有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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