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6-05-02-2023-003
- 备注/文号:厦同民〔2023〕19号
- 发布机构:同安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0
各相关镇(街):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民童〔2020〕97号)和《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福彩公益金“孤儿助学”项目预算的通知》(厦财社指〔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前期申报情况,现收回孤儿助学项目历年结余资金9163元,同时下达2023年“孤儿助学”项目资金27493元(详见附件1)。
本次下达经费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款列“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其中9163元从收回的历年结余资金分配下达,其余18330元从区民政局市专项“‘孤儿助学’项目”分配下达,列入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
请相关镇(街)接文后3天内完成项目库录入工作,项目库名称统一为“孤儿助学项目(民政局市级)”,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发放到位。同时,做好绩效目标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通知。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7025414)
附件:1.“孤儿助学”项目资金收回及分配明细表
2.“孤儿助学”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3年3月20日
同财备〔2023〕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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