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6-05-02-2024-007
- 备注/文号:厦同民〔2024〕23号
- 发布机构:同安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8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补助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4-04-28 16:28
各相关镇(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加强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建设,进一步推动全区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以下简称未保站)提质增能,按照厦门市未保站建设标准,结合2024年未保站建设任务,经研究,现下达各相关镇(街)未保站建设补助经费57.592万元(详见附件1)。
本次下达经费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款列“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科目,指标从区民政局区级专项“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经费镇(街)”分配下达,列入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
请相关镇(街)接文后3天内完成项目库录入等工作,项目库名称统一为“未保站建设补助经费(民政区级)”,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绩效目标落实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度未保站建设补助经费分配表
2.2024年度未保站建设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0592-7025414)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4年4月28日
同财备〔2024〕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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