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6-05-02-2024-008
- 备注/文号:厦同民〔2024〕27号
- 发布机构:同安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6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儿童节慰问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4-05-17 09:16
各镇(街):
根据《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厦民规〔2023〕2号)的文件精神及年度预算安排,现下达2024年度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儿童节慰问金102000元(详见附件1)。
本次下达经费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款列“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指标从区民政局区级专项“各类民政对象慰问金”分配下达,列入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
请各镇(街)接文后3天内完成项目库录入工作,项目库名称统一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儿童节慰问金(民政局区级)”,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绩效目标落实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度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儿童节慰问经费分配表
2.2024年度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儿童节慰问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联系人:张晓倩 7025414)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4年5月16日
同财备〔2024〕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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